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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权威发布】宝应县人民检察院依法提起公诉的韦某某诈骗案一审宣判
2021-03-31 22:20:00  来源:扬州市宝应县人民检察院

  2021年3月15日,由宝应县人民检察院依法提起公诉的韦某某诈骗案,经宝应县人民法院审理,作出一审判决。

  因犯诈骗罪,被告人韦某某被判处有期徒刑一年二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一万元。

  编辑:王雪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