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1月14日,由宝应县人民检察院依法提起公诉的陶某某危险驾驶案,经宝应县人民法院审理,作出一审判决。
因犯危险驾驶罪,被告人陶某某被判处拘役一个月,缓刑四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二千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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宝检动态丨我院启动司法救助程序 为被害人送去温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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