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4月25日,由宝应县人民检察院依法提起公诉的褚某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案,经宝应县人民法院审理,作出一审判决。
因犯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被告人褚某被判处拘役五个月,缓刑八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一万二千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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