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宝应县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2018年1月17日)
2018-05-23 11:11:00  来源:

  宝应县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2018年1月17日)

  宝应县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

  ——2018年1月17日在宝应县

  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上

  县人民检察院检察长秦辉

  各位代表:

  现在,我代表县人民检察院向大会报告工作,请予审议,并请县政协委员和其他列席人员提出意见。

  2017年工作回顾

  2017年,我院在县委和上级检察机关的正确领导、县人大及其常委会的有力监督、县政府的关心支持和县政协的民主监督下,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全面落实上级各项决策部署,紧紧围绕全县经济社会发展大局,忠实履行法律监督职责,推进改革创新,加强队伍建设,各项检察工作取得新的成效。

  一、严格依法惩治犯罪,维护社会和谐稳定

  注重突出重点,严厉打击刑事犯罪。认真履行批捕、起诉职能,全年批准逮捕155人,同比上升50.4%;提起公诉795人,同比上升12.1%。密切关注全县社会治安形势,突出打击严重影响人民群众安全感的犯罪,批准逮捕强奸、故意伤害等严重暴力犯罪案件36件47人,提起公诉聚众斗殴、“黄赌毒”等妨害社会管理秩序犯罪案件97件182人,有力震慑了犯罪分子。保持对“血水圣灵”等邪教组织犯罪严打态势,从快批准逮捕9人。及时介入陈某某公共场所恶性持刀伤人案,引导侦查取证。准确办理公安部挂牌督办案件3件。

  注重惩防并举,深入查办职务犯罪。坚决拥护国家监察体制改革,提高政治站位,保持查办职务犯罪力度不减、节奏不变。全年立案查办贪污贿赂案件11件11人,渎职侵权案件3件4人,其中科级干部3人。坚持行贿、受贿一起查,立案查办行贿案件4人。通过办案,为国家挽回经济损失380余万元。着力提升职务犯罪预防成效,深入行业单位开展专题讲座、警示教育、典型案例剖析会等16场,受教育3000余人次。提出预防检察建议4件,推动相关单位建章立制27项,其中督促规范农民专业合作社管理工作被评为全县“最具影响法治事件”。

  注重源头防范,全面参与社会治理。贯彻落实宽严相济刑事政策,以无逮捕必要不批捕27人,以犯罪情节轻微不起诉22人,努力增加社会和谐因素。积极开展国家司法救助,向5名特困刑事被害人发放救助金12万元。深化控告申诉检察工作,完善律师、人民监督员等第三方参与信访矛盾化解机制,妥善办理各类信访案件159件。组织开展“抓源头、化积案、保稳定”专项行动,为党的十九大胜利召开营造安定和谐的社会环境。

  二、主动融入中心工作,服务经济社会发展

  积极维护市场秩序。严厉打击经济领域各类犯罪,批准逮捕非法吸收公众存款、合同诈骗等破坏市场经济秩序犯罪案件6件7人,依法办理了王某某、李某某涉案金额达1.3亿元的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案。加强非公企业司法保护,召开检企座谈会15次,发放《非公领域常见犯罪预防手册》400余份,提供法律服务12次。深入开展重大工程专项预防,跟进连淮扬镇铁路宝应段等工程项目,签订协作意向书,防控廉政风险。

  积极保障民生民利。牢固树立以人民为中心的司法理念,高度关注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司法需求。依法办理电信诈骗、“两抢一盗”等多发性侵财犯罪案件186件237人。推进“危害食品药品安全犯罪”专项法律监督,提起公诉制假售假犯罪嫌疑人11人,一批“假藕粉”“假药品”案件相继被依法查处。加大弱势群体保护力度,帮助145名当事人追回劳动报酬230余万元。全面开展“聚焦富民、助力发展”大走访大排查活动,走访农户300余户,协调解决各类诉求5个,努力为人民群众排忧解难。

  积极推进生态检察。主动对接“263”专项行动,联合7家行政执法部门开展“大调查、大研讨、大整治”活动,邀请近百名行政管理人员,就执法中存在的问题,进行专题研讨,提出防范对策。深化“破坏环境资源犯罪”专项法律监督,完善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机制,督促行政执法部门向公安机关移送涉嫌犯罪线索7条。服务江淮生态大走廊建设的工作做法得到县委主要领导批示肯定。

  三、切实强化检察监督,促进权力规范运行

  加强刑事诉讼监督。深入推进“刑拘后未提捕未移诉案件”专项监督行动,全年立案监督8件,追捕6人,追诉3人。设立5家驻派出所检察官办公室,建立常态化监督机制,纠正侦查活动违法21件。深化以审判为中心的诉讼制度改革,发挥检察机关审前主导和过滤作用,对事实不清、证据不足的案件,不批捕23人,不起诉11人,严防冤假错案。强化刑事审判监督,提出刑事抗诉1件并获改判。耐心做好当事人对法院正确裁判的息诉服判工作,共同维护司法权威。

  加强民事行政监督。全面构建提请抗诉、检察建议、支持起诉等多元化监督格局,发出再审检察建议5件,办理执行监督案件7件。提请县委政法委联合政法部门共同开展防范和查处虚假诉讼工作,健全机制,形成合力。在民间借贷、财产分割等领域,办理虚假诉讼案件3件,移送刑事立案2人,涉案金额206万元。强化行政执法监督,督促行政执法部门履行职责14件。针对非法医疗美容致人受伤事件,建议相关主管部门加强监管,并联合开展行业整顿,推动该项工作列入“法治宝应”实事。

  加强刑事执行监督。设立驻社区矫正中心检察官办公室,推动工作重心下移,防范脱管、漏管,依法监督收监6人。积极开展财产刑执行监督,与法院建立信息互通机制,协助追缴罚金8万余元。全面维护在押人员合法权益,对28名没有继续羁押必要的犯罪嫌疑人建议变更强制措施,为8名在押人员追回价值5万元的非涉案财物。以创建“全国一级规范化检察室”为契机,规范监管行为,消除风险隐患,监管场所保持35年安全无事故。

  四、持续推进改革创新,激发检察工作活力

  有序落实司法责任制改革。严格执行检察官权力清单,完善检察官、检察辅助人员、司法行政人员分类考评制度,健全司法档案,切实做到权责统一。规范开展第二批员额检察官遴选,入额检察官全部配备到办案一线。发挥检察长、部门负责人带头办案示范作用,所办案件占比58.3%。以信息化建设为支撑,强化检察权运行监管,办案质效显著提高,审查起诉案件办理期限平均缩短5天。一件案件、一份法律文书分别获评全省检察机关“刑事申诉十佳精品案件”“优秀检察建议”;办理的顾某某猥亵女童案入选全省检察机关“保护留守儿童典型事例”。

  有效履行公益诉讼职能。2017年7月1日,全国人大常委会依法赋予检察机关提起公益诉讼职权后,专题向县委汇报公益诉讼开展情况,争取领导支持,确保正确工作方向。出台内部协作配合办法,着力构建一体化工作格局。加强外部衔接和线索收集,在全县主要法律服务机构设立联系点,实现资源共享、信息互通。深化公益诉讼诉前程序应用,在国有财产、生态环境等重点领域,发出诉前检察建议3件,督促行政执法部门主动履职,为国家挽回经济损失1000余万元,切实维护国家和社会公共利益。

  有力加强未成年人保护。坚持对侵害未成年人犯罪零容忍,从严从快打击。坚持全面、综合保护的原则,组建“护蕾花开”女检察官宣讲团,开展未检开放日、送法进校园、法治课间餐等教育活动17次,发放法治宣传册2000余份,受教育学生4000余人。坚持“教育、感化、挽救”的方针,涉罪未成年人不捕率100%,不诉率64.3%,封存犯罪记录25人,帮助14名涉罪未成年人回归社会、回归校园,其中1人考取大学。创新未成年人帮教模式,建立“润荷”关爱驿站,开展同步救助。“润荷”关爱驿站获评全县“十佳法治文化示范点”。

  五、全面落实从严治检,夯实队伍发展根基

  强化政治建设,提高思想站位。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开展“微党课”、专家辅导、主题征文等活动,增强干警的“四个意识”。扎实推进“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组织争做“四讲四有”合格党员、“检察职业尊荣感”大讨论等活动,坚定干警的理想信念。全面加强学习型、服务型、创新型党组织建设,推动以党建带队建促创建。县委组织部、县级机关工委先后组织3批基层党组织书记来我院现场观摩,院党总支被县委表彰为“先进基层党组织”。

  强化纪律建设,确保廉洁从检。压紧压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切实履行“一岗双责”。编制司法办案职权目录、权力运行流程图,完善相关制度13项,强化廉政风险防控。积极营造风清气正的工作氛围,组织开展廉政谈心月、不规范司法行为排查等活动,与干警家属签订《廉洁家庭创建责任书》,推动廉政教育从单位向家庭延伸。深化监督执纪“四种形态”,特别是第一种形态的运用,开展检务督察、专项检查40余次,司法专项约谈10人,切实把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维护检察形象。

  强化素能建设,打造专业队伍。深化书香机关创建,举办读书分享会、交流研讨9次,向干警赠书280余册,营造良好的学习氛围。全面推进文化育检工程,开展迎新春联欢、青春毅行、趣味运动会等活动12次。积极落实全员岗位练兵,利用“小课堂”、检察官论坛等载体,组织专题培训、业务实训15次,举办业务大比武、综合技能竞赛7次,加快队伍专业化、职业化进程。全年共有30余篇调研文章在省级以上刊物发表,45篇检察信息被上级机关采用。在全省检察机关公诉论辩赛中,以我院3名干警为主力的扬州代表队,取得团体二等奖;1名干警荣获最佳专业知识奖。

  一年来,我们始终牢固树立“监督者更要接受监督”的意识,不断加强自身建设。专题向县人大常委会主任会议汇报刑事执行检察工作,对提出的审议意见认真加以落实。常态化开展代表委员联络,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128人次视察检察工作、观摩庭审、评议案件。邮寄《联络专刊》1200余册,推送检察资讯75条。持续深化检务公开,主动向社会公开法律文书501份,发布重要案件信息25条,公开案件程序性信息598条。召开新闻发布会2次,开展“检察开放日”3次,不断提升检察工作的透明度。

  各位代表,过去的一年,我院先后有集体15批次,干警39人次分别获得县级以上表彰,驻看守所检察室被最高人民检察院评为“全国一级规范化检察室”。这些成绩的取得,是全院干警齐心协力、团结奋斗的结果,更是县委正确领导、县人大有力监督、县政府和县政协大力支持以及社会各界关心的结果。在此,我谨代表县检察院表示衷心的感谢!

  与此同时,我们也清醒地认识到,工作中还存在一些差距和不足,主要表现在:服务大局的举措有待进一步优化;检察监督的成效有待进一步彰显;司法办案的水平有待进一步提高;科技强检的步伐有待进一步加快。对于这些问题,我们将在今后的工作中高度重视,努力加以解决。

  2018年工作安排

  2018年是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的开局之年,是加快高水平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重要之年。我们将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坚持宪法定位,聚焦监督主业,锻造过硬队伍,提升司法公信,推动各项检察工作高质量发展,为不断开创“四个宝应”建设新局面提供更加优质高效的司法保障。

  一是坚持党的领导,把牢正确政治方向。切实把学习贯彻好党的十九大精神作为首要政治任务,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坚定不移地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武装头脑、指导实践、推动工作。大力丰富学习的方式方法,全面开展“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继续深入推进“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严格执行重要工作、重大事项和重大案件向县委报告制度,增强接受领导的自觉性,铸就忠诚政治品格。

  二是强化责任担当,服务社会发展大局。认真落实县委十二届四次全会精神,紧紧围绕“产业发展推进年、城市品质提升年、民生改善攻坚年、能力作风优化年”总定位,发挥打击、监督、保护、服务等职能作用,优化保障举措,促进检察工作与全县经济社会发展深度融合。继续推进生态环境法律监督,不断提高服务江淮生态经济区建设实效。积极参与共建共治共享社会治理格局建设,加强对司法办案新情况、新问题的分析研判,及时向党委政府提出防范建议,最大限度修护社会关系。

  三是聚焦主责主业,充分发挥监督职能。深刻领会习近平总书记“检察官作为公共利益的代表”重要论述,紧盯资源保护、食品药品等领域,推进公益诉讼,维护社会公共利益。坚持以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深化平安宝应建设,从严惩治盗窃、电信诈骗、侵害妇女儿童权益等犯罪,保障人民安居乐业。进一步强化诉讼监督,不断丰富监督的方式、内容、途径和机制,促进司法公正。全面开展“护蕾花开”专项活动,突出向中小学生、留守儿童等对象延伸,提高未成年人特殊保护成效。

  四是致力创新创优,深入推进司法改革。进一步完善司法责任制改革各项配套措施,落实职权清单、人员分类管理和入额院领导带头直接办案等制度,确保改革落地生根。继续深化以审判为中心的诉讼制度改革,完善内控机制。全力支持监察体制改革,探索建立协调衔接机制,努力形成反腐合力。加快“智慧检务”建设,促进检察工作与现代科技有机结合,提升司法办案效率。积极构建新型检律关系,加大案件信息推送力度,努力做到“让数据多跑腿,让律师少兜圈”。

  五是加强素能建设,打造过硬检察队伍。继续强化党组织规范化建设,坚持“三会一课”等制度,推进活动方式创新。坚决落实从严治检要求,利用检务督察、日常巡查、专项约谈等形式,压实主体责任,保持队伍清正廉洁。狠抓人才强检,推进分层分类分级人才培养,加快干警成长成才。全面加强检察文化建设,培育宝应检察精神。主动接受人大监督、政协民主监督和社会各界监督,完善公开机制,打造“阳光检务”,不断提升司法公信力。

  各位代表,进入新时代,开启新征程。我们将以党的十九大精神为指引,认真贯彻落实本次大会提出的各项任务要求,不忘初心,牢记使命,真抓实干,砥砺前行,为我县高水平全面建成小康社会贡献检察力量!

  编辑:李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