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宝应县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2020年5月27日)
2020-05-27 17:54:00  来源:扬州市宝应县人民检察院

宝应县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

—2020年5月27日在宝应县

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上

县人民检察院检察长 秦 辉

各位代表:

  现在,我代表县人民检察院向大会报告工作,请予审议,并请县政协委员和其他列席人员提出意见。

2019年工作回顾

  2019年,我院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在县委和上级检察机关的正确领导,县人大及其常委会的有力监督,县政府、县政协及社会各界的关心支持下,按照“落实、稳进、提升”的检察工作总基调,始终坚持以人民为中心,忠实履行法律监督职能,稳步推进“四大检察”全面协调充分发展,各项检察工作取得新成效。

  一、聚焦主责主业,有力维护社会公平正义

  依法打击刑事犯罪。全年批准逮捕246件329人,同比上升62.91%、65.33%。提起公诉534件756人,同比上升1.91%、1.89%。批准逮捕故意杀人、强奸等严重暴力犯罪7人。起诉“两抢一盗”“套路贷”等侵害群众利益犯罪163人。依法办理涉案金额8000余万元的颜某某等21人网络开设赌场案。切实保障食药安全,批准逮捕制售假药劣药、有毒有害食品等案件7件10人。提前介入“3·27”故意杀人等重大案件,及时回应社会关切,确保准确快速办理。完善与县监委职务犯罪案件移送和办理机制,审查起诉3件3人。

  着力强化法律监督。加强侦查和审判活动监督,立案监督23人,纠正漏诉4人,纠正侦查和审判活动违法26件,以事实不清、证据不足不批准逮捕36人、不起诉4人。检察长列席法院审判委员会4次,依法履行法律监督职责。加强刑事执行监督,发出刑罚执行和监管活动检察建议11件。对39名无继续羁押必要的犯罪嫌疑人建议变更强制措施。对社区矫正执行情况开展检察监督28次,建议收监执行7人。加强民事行政监督,5件再审检察建议、23件审判和执行活动监督检察建议获法院采纳。制发非诉执行监督检察建议,保障P2P借款人权益,工作做法被省检察院转发。

  加强公益诉讼工作。紧扣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保护,办理各类公益诉讼案件36件。认真落实县人大常委会关于切实加强和支持检察公益诉讼工作部署会精神,凝聚公益保护共识。与盐城市、淮安市两地三县区检察院会签《关于加强九龙口湿地检察公益保护协作的意见》,构建湿地生态保护共同体。联合县食安办、公安局和市场监管局开展“放心食品、健康宝应”专项行动,守护群众舌尖安全。积极拓展公益保护领域,针对国有资产保护、公共交通安全、私营诊所医疗废物排放等问题,制发诉前检察建议29份,推动相关行政管理部门开展行业专项整治。

  二、坚持司法为民,主动服务保障发展大局

  深入推进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紧盯“深挖根治”目标,坚持“一个不放过、一个不凑数”。组织开展“扫黑除恶宣传周”,营造专项斗争浓厚氛围。组建专业化办案团队,精准开展扫黑除恶治乱,批准逮捕非法放贷、暴力讨债引发的寻衅滋事、非法拘禁等扰乱社会秩序案件36件50人,起诉诈骗、敲诈勒索案件51件90人。蒋某某等24人恶势力犯罪集团被依法判决。突出“破网打伞”,依法办理上级检察院指定管辖的充当“保护伞”职务犯罪案件。对已办结的3400余件案件开展“回头看”,深挖涉黑涉恶犯罪线索。与县金融监管局、人民银行等单位召开非法金融活动专项治理工作座谈会,合力推进“打财断血”,净化金融生态环境。一名干警被聘为“扬州市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法律咨询专家”。

  全力保障打好“三大攻坚战”。坚持法治就是最好的营商环境理念,与县工商联联合出台意见,共同搭建优化营商环境的服务平台。审查起诉破坏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类案件30件54人。办理虚假诉讼监督案件19件,移送公安机关立案3件4人,有力维护司法公信和第三人合法权益。落实平等保护原则,谨慎办理涉民营企业案件,对2家民营企业、3名企业负责人作出不起诉决定,保障企业正常生产经营。落实精准扶贫要求,常态化走访和帮扶低收入农户,办理的扬州首例建档立卡低收入农户司法救助案件,入选全省检察机关助力脱贫攻坚典型案例。聚焦污染防治,严厉打击破坏生态环境犯罪,起诉盗伐、滥伐林木案件7件8人。

  积极推动社会综合治理。坚持宽严相济刑事政策,因犯罪情节轻微,对23名犯罪嫌疑人依法作出不批准逮捕和不起诉决定,传递司法温度。落实最高检“群众来信件件有回复”要求,受理来信来访188件,7日内程序回复、3个月内办理答复均为100%。注重在检察环节化解矛盾纠纷,有效保障群众利益,实现服判息诉罢访,继续保持涉检赴省进京零上访。加大弱势群体利益保护,累计向9名刑事被害人和近亲属发放司法救助金24万元,通过支持起诉等方式,帮助70余名农民工追回欠薪82万余元。依法严惩两起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犯罪,被中央电视台、江苏卫视等媒体报道,通过以案释法,实现“办理一案、治理一片”的良好效果。

  三、注重创新发展,充分彰显检察改革成效

  司法办案质效全面提升。推动内设机构改革,原有13个部门精简为8个,检察职能配置更加优化。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更新司法理念,开展“案件质效提升”“诉讼监督深化”两个主题年活动,促进司法公正高效。落实案件繁简分流要求,积极推动刑事速裁程序适用,认罪认罚从宽适用率83.25%,量刑建议采纳率96.31%,案件质态位于全市前列。强化示范引领作用,入额院领导带头办理各类案件127件。坚持重大监督事项案件化办理,加强对整改落实情况跟踪问效,全年制发社会治理类检察建议11件,按期回复率100%。

  未成年人保护持续发力。推动最高检“一号检察建议”落实,严厉打击侵害未成年人犯罪,审查起诉25件40人。坚持打击与保护并重,对未成年人犯罪不批捕、不起诉19人,开展心理抚慰10人次,封存未成年人犯罪记录34份,对16名涉罪未成年人监护人进行约谈和心理辅导。联合开展“法治进校园、快乐护成长”宣传教育活动22场次,受教育人数2万余人。检察长受聘为法治副校长,走进安宜高中、城北初中开展法治宣讲。拍摄预防未成年人犯罪题材微电影,纳入法治教育展播内容。针对未成年人性侵案件背后暴露的旅馆业违规经营等问题,制发检察建议推动开展集中整治,14家旅馆受到行政处罚,净化未成年人成长环境。

  特色品牌打造有序推进。落实“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制,提升“法润荷乡”检察官普法宣讲团影响力,建设“法治教育长廊”,开设“以案说法”网络专栏,组织法治文化下乡活动,不断丰富普法形式内容,深入镇村社区、企业开展法治宣传33场次。推动检察信息化建设,改造检察办案中心,实现远程提审、视频接访,提升检察服务便民利民水平。深入推进检务公开,打造“指尖上的检察院”,升级改造12309检察服务中心,提供重要案件信息发布、法律咨询、律师阅卷等一站式服务。全年公开法律文书545份,向律师及案件当事人推送案件程序性信息1870条,以公开赢公信。

  四、强化政治引领,锻造全面过硬检察队伍

  坚持党的绝对领导。准确把握检察机关的政治属性,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主动向县委请示报告重大事项。严格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坚定干警理想信念,确保队伍正确发展方向。深入开展“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围绕主题主线,狠抓推进落实,经验做法获省检察院转发。认真落实“三会一课”制度,邀请省委党校教授、时代楷模和退休干部上主题党课,提升干警理论水平和党性修养。建设完善党性教育基地等党建阵地,放大全市“理论宣讲示范点”、全县“党支部书记工作室”的辐射带动作用,为全县“一进三学”活动提供示范现场。第一党支部被县委表彰为“先进基层党组织”。

  着力提升队伍素能。着眼新时代检察工作要求,加大业务骨干人才培养,组织开展各类岗位练兵活动22次,选派多名优秀干警参加最高检和省检察院组织的专业人才、青年领军人才培训班。一名干警入选江苏省“百名巾帼法律专家顾问团”,一名干警被省检察院选派赴西藏挂职锻炼。加强检察文化建设,组织主题演讲、朗诵会等活动,弘扬主旋律、激发正能量。微电影《重生》在全国检察机关首届视频制作大赛中获奖。发挥典型示范作用,在全院开展向全省检察机关先进工作者、全县“最美政法干警”孙洁同志学习活动,引导干警学先进、赶先进、当先进。

  全面推进从严治检。扛牢党组主体责任,强化党组书记“第一责任人”责任和各级领导责任,层层签订党风廉政建设责任状和承诺书,狠抓“一岗双责”落实。持续推进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集中整治,扎实开展市检察院党组巡察反馈意见整改工作。认真组织学习《江苏省检察机关十条禁令》等纪律规定,积极开展“4·3”“5·10”警示教育活动,增强干警纪律规矩意识。强化检务督察、专项检查等内部监督手段运用,突出抓早抓小,做到严管厚爱。严格执行过问或干预、插手检察办案等重大事项记录报告制度,加大廉政风险排查和防控措施落实,规范检察权力运行。

  各位代表,一年来,我们自觉将检察工作置于人大、政协和社会各界监督之下。县人大、县政协先后来我院视察调研,县人大常委会主任会议专题听取民事行政检察工作情况报告,提出具体意见和要求,推动检察工作稳步发展。全年组织6次检察开放日,邀请百余名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及社会各界人士走进检察机关,走访人大代表90余人次,发送《代表委员联络专刊》1200余份,广泛听取意见建议。邀请人民监督员参与公开听证、案件评议,主动接受监督。

  一年来,我们大力弘扬“忠诚、担当、团结、创新”的宝应检察精神,牢记为民初心,努力开拓创新,检察工作保持了持续向好的发展势头。共有集体17批次、干警47人次分别获得县级以上表彰,9项检察工作得到上级领导批示肯定。再次获评江苏省文明单位、扬州市先进检察院,并被记集体三等功。涌现出全国检察机关宣传先进个人、全省检察机关扫黑除恶先进个人、扬州市检察机关业务竞赛标兵、宝应县劳动模范等一批先进典型。这些成绩的取得,是全院干警共同努力的结果,更是县委正确领导、县人大有力监督、县政府和县政协大力支持,以及社会各界关心的结果。在此,我谨代表县检察院表示衷心的感谢!

  与此同时,我们也清醒认识到检察工作还存在一些不足,主要是:服务保障全县高质量发展的实效性有待进一步提升;检察监督力度与新时代检察工作要求还有一定差距;检察业务骨干培养力度还有待加大。在今后的工作中,我们将认真研究并加以改进。

2020年工作安排

  2020年是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和“十三五”规划收官之年,我们将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和中央政法工作会议精神,按照县委十二届八次全体(扩大)会议部署要求,以高度的政治自觉、法治自觉、检察自觉履行法律监督职责,做到为大局服务,为人民司法,努力实现宝应检察稳步提升、争创一流的工作目标。

  一是提高政治站位,在服务全县发展中有新贡献。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自觉将检察工作融入中央和地方党委政府中心工作,紧紧围绕做好“六稳”工作、落实“六保”任务,为服务民营经济发展、决战脱贫攻坚、保护生态环境提供更优质的检察产品。紧扣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依法打击安全生产领域违法犯罪。着眼长效常治,深入推进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巩固党的执政基础,推动长治久安。

  二是紧扣检察职能,在强化法律监督中有新作为。持续推动刑事、民事、行政、公益诉讼四大检察全面协调充分发展,为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提供法治保障。坚持以审判为中心的刑事诉讼制度,发挥检察机关诉前主导、审前过滤作用。进一步加大认罪认罚从宽、刑事案件速裁程序适用,不断提升确定刑量刑建议比例。加大不起诉权运用,同步推进刑事和解、释法说理等工作,提升办案质效,促进司法公正。

  三是树牢为民宗旨,在维护公平正义中有新举措。积极回应人民群众在平安法治、生态环境等方面的更高要求,严厉打击食药环等领域犯罪。加强与县监委办案衔接,增强惩治职务犯罪合力。树立双赢多赢共赢的监督理念,拓展公益诉讼案件范围。依法维护农民工、老年人、未成年人等群体合法权益,彰显司法公平正义。常态化开展以案说法,加大镇村社区普法宣传力度,让人民群众在每一起司法案件中都能感受到公平正义。

  四是坚持固本强基,在锻造过硬队伍中有新形象。按照习近平总书记“四个铁一般”要求,强化检察人员政治素养和业务素能,打造全面过硬检察队伍。坚持普遍轮训与重点培养相结合,加快建设高素质专业化人才队伍。严格落实从严治检主体责任,狠抓内部监督执纪,营造风清气正良好氛围。狠抓“三个规定”落实,持续推进廉洁司法。自觉接受人大、政协和社会各界的监督,在监督中提升和改进检察工作。

  各位代表,新时代需要新作为,新使命呼唤新担当。我们将认真贯彻落实本次大会提出的各项任务要求,锐意进取、接续奋斗,为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建设“强富美高”新宝应贡献检察力量!

  编辑:王雪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