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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扬州市宝应县检察院工作报告
2022-02-22 11:17:00  来源:扬州市宝应县人民检察院

  宝应县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

  —2021年1月13日在宝应县

  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上

  县人民检察院代检察长茆小松

 

各位代表:

  现在,我代表县人民检察院向大会报告工作,请予审议,并请县政协委员和其他列席人员提出意见。

  2020年工作回顾

  2020年,我院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在县委和上级检察机关的正确领导,县人大及其常委会的有力监督,县政府、县政协及社会各界的关心支持下,科学统筹疫情防控和检察工作,更新检察理念,深化改革创新,认真履行宪法法律赋予的监督职责,有力推动检察工作高质量发展。

  一、主动服务发展大局,着力维护社会稳定

  科学应对疫情影响。认真落实县委关于疫情防控的决策部署,做到疫情防控和检察工作两手抓、两不误。迅速改造升级检察办案中心,通过线上开展讯问、出庭公诉等办案活动,在群众接访、律师接待等方面加强与异地检察机关协作,保障群众合法权益和律师执业不受影响。组织干警参与社区疫情防控值班执勤活动千余次。从快从严办理两起涉疫情防控的寻衅滋事案件,并对其中一名被害人开展司法救助,有力维护防疫秩序,传递检察温度。

  做好扫黑除恶收官。认真贯彻落实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决战决胜之年要求,确保工作力度不减、节奏不松。深入开展扫黑除恶宣传,扎实推进“打伞破网”“打财断血”行动,办理上级交办的“保护伞”案件4件。按时完成“六清”目标任务,涉黑涉恶线索及案件全部清仓清结。依法办理中央督导组交办的唐某某等24人非法拘禁案,获法院有罪判决。针对办案中发现的行业性、系统性问题,制发检察建议3份,推动相关问题整改。

  服务保障经济发展。批准逮捕侵犯知识产权等犯罪案件6件11人,提起公诉危害税收征管犯罪案件10件23人。邀请县工商联、青年民营企业家代表参加“服务‘六稳’‘六保’ 护航民企发展”检察开放日,走访挂钩联系企业,开展安全生产宣讲,共商检察护企之策。结合日常办案,向相关企业制发刑事风险提示函9份,提示企业运营中的法律风险,提出具体防范对策。在办理一起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案件中,依法对企业负责人曹某提出适用缓刑的量刑建议,保障企业正常运营。

  二、依法履行检察职责,彰显司法公平公正

  持续强化刑事检察。严厉打击刑事犯罪,全年共受理审查逮捕案件137件198人,依法提起公诉457件704人。保持惩治腐败高压态势,审查起诉各类职务犯罪案件10件10人,挽回经济损失450余万元。强化检察主导作用,认罪认罚程序适用率93.2%,确定刑量刑建议提出率、采纳率分别为88.6%、98.7%。加强侦查和审判活动监督,纠正漏捕漏诉12人,纠正侦查和审判活动违法26件。针对被告人认罪认罚又上诉的情况,提出抗诉2件。以事实不清、证据不足不批准逮捕28人、不起诉6人。检察长列席法院审判委员会会议6次,依法履行监督职责。强化刑事执行监督,发出监督意见书15份,采纳率100%。全面开展财产刑执行监督,监督执行金额151.7万元。联合县司法局等部门专项检查禁止令刑罚执行情况,维护刑罚执行权威,工作做法被省检察院转发。

  做实民事行政检察。发出民事检察建议15份,民事生效裁判再审检察建议获法院采纳后改判7件。与县人社局、劳动仲裁委出台《关于建立检察机关与劳动仲裁、劳动监察工作协作机制的意见》,受理并办结支持起诉案件17件,依法为当事人挽回经济损失13.6万元。完善虚假诉讼线索发现机制,办理虚假诉讼监督案件4件,有力保护第三人合法权益。注重在检察环节实质性化解矛盾纠纷,促成一起长达20余年借贷经济纠纷案件当事人达成和解。积极探索行政检察监督领域,依法办理行政非诉执行监督案件4件。联合市检察院推动一起涉及“阳光房”违建的行政诉讼案件争议实质性化解,工作做法获《江苏法制报》头版报道。

  深化公益诉讼检察。办理行政公益诉讼案件75件,提起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案件2件。积极办理烈士名誉保护、安全生产、公民个人信息保护等新领域案件。围绕农村环境整治,向9家行政单位发出诉前检察建议,推动问题整改落实。聚焦“菜篮子”安全,与县市场监管局联合召开专题座谈会,促进农贸市场合法规范经营。依法对王某某等4人非法狩猎案提起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针对洗车行业违法抽取地下水的问题,与县水务局等7部门联合开展专项整治活动,被纳入2020年度法治宝应“六件实事”,获新华社、《工人日报》等中央媒体报道。公益诉讼检察工作获县委主要领导批示肯定。

  三、全面参与社会治理,推动法治宝应建设

  延伸拓展办案实效。深入开展假公文、假印章、假证件“三假”违法犯罪专项整治,依法办理伪造、变造印章等犯罪案件22件27人,助力社会诚信体系建设。从严办理食品药品和环境资源类案件,起诉滥伐林木、非法捕捞水产品等犯罪案件10件20人,依法办理的孙某某等5人生产、销售假牛肉案引起社会广泛关注,被正义网、江苏公共新闻频道等媒体采访报道。开展服刑人员违规领取基本养老金专项检察,督促追回被违规领取的基本养老金约13.4万元。

  致力未成年人保护。坚持“捕、诉、监、防、教”一体化办案模式,与县卫健委、教育局等部门联合推动侵害未成年人案件强制报告制度落实。依法严惩侵害未成年人犯罪,提起公诉11件11人。全面引入社会专业化帮教力量,帮助12名涉罪未成年人无痕回归社会、返校复学。14名干警受聘为全县多所中小学校法治副校长,推出宝应未检卡通形象代言人“安安”“未未”及系列法治动漫宣传片,提高法治宣传效果和品牌影响力。在全省首次对未成年人申请强制医疗进行不公开听证,审慎办理“未成年精神病人王某某故意杀人案”,入选全省检察机关重点关注典型案例。《积极构建未成年人保护共同体》经验做法在全国妇联、最高检联合召开的调研座谈会上交流。

  积极钝化社会矛盾。对不支持监督申请案件、拟不起诉案件等全面落实公开听证制度,邀请人民监督员和社会各界代表参与听证,提升检察公信力。提请县委政法委召开全县刑事和解工作会议,构建刑事和解一体化平台。在办理一起拒不支付劳动报酬案件中,促成28名被欠薪工人与企业负责人达成和解,被《检察日报》作为工作亮点予以报道。坚持宽严相济刑事政策,因犯罪情节轻微,对56名犯罪嫌疑人依法作出不批准逮捕和不起诉决定。认真践行新时代“枫桥经验”,妥善办理各类信访案件143件。深入推进司法救助助力脱贫攻坚工作,办理国家司法救助案件12件12人。

  四、坚持党的绝对领导,锤炼过硬检察队伍

  筑牢检察初心使命。深入学习领会习近平总书记视察江苏、视察扬州重要讲话指示精神和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精神,开展专题调研和讨论交流,不断增强政治自觉、法治自觉、检察自觉。认真贯彻政法工作条例,严格执行请示报告制度,全面接受县委政法委政治督察和纪律作风督查巡察。落实党管意识形态工作,强化舆论阵地建设,推动责任落实落细。组织参观爱国主义教育基地红枫园,强化干警党性修养。老干部党支部获评全省离退休干部“先进集体”和“六有一提升”示范党支部。

  提升队伍综合素能。通过领导干部上讲台、特色小课堂等方式,举办各类培训练兵23次。4个案事例获评全省检察机关典型案事例。加强检察文化建设,开展“我的案件我来说”办案故事讲述比赛,举行“检察之星”年度颁奖礼,邀请援鄂医护人员讲述抗疫故事,营造奋发向上浓厚氛围。160篇宣传报道在省级以上媒体发表。宣传片《我是人民检察官》被最高检官微转发。完善考核和激励机制,全面推行检察官业绩考评,强化检察人员职业保障。2名干警被市委市政府表彰为“全市社会治理先进个人”。

  巩固深化作风建设。强化党组主体责任,定期分析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加强与派驻纪检监察组会商研究,联合开展“三重一大”专项督查活动。赴廉政教育基地谨园开展警示教育,强化干警廉洁意识。持之以恒加强内部监督,定期组织案件质量“面对面”评析和异地评查,严格执行“三个规定”落实情况报告制度,促进检察权规范运行。按照上级统一部署,认真开展违规参股借贷、经商办企业等问题专项纠查,有效防范廉政风险。

  各位代表,一年来,我们自觉将检察工作置于人大、政协和社会各界监督之下,向县人大常委会主任会议专题报告刑事检察监督工作情况,迎接县政协主席会议成员视察调研,认真落实意见建议。全年邀请百余名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及社会各界人士走进检察机关参加检察开放日活动,上门走访人大代表30余次。全年公开法律文书470份,向律师及案件当事人推送案件程序性信息1300余条,提升司法办案透明度。

  一年来,我们始终坚持司法为民,聚精会神抓业务,一心一意谋发展,各项检察工作继续保持良好发展势头。共有集体23批次获县级以上表彰,14名干警获市级以上表彰。这些成绩的取得,是全院干警共同努力的结果,更是县委正确领导、县人大有力监督、县政府和县政协大力支持,以及社会各界关心的结果。在此,我谨代表县人民检察院表示衷心的感谢!

  与此同时,我们也清醒认识到检察工作还存在一些不足,主要是:检察服务保障力度与全县经济社会发展需求还有差距;专业化办案团队建设与检察工作高质量发展要求还有差距;检察业务用房与司法办案需要还有差距。在今后的工作中,我们将认真研究并加以改进。

  2021年工作安排

  2021年是“十四五”规划开局之年,我们将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以争创“五好”基层检察院,推进宝应检察工作现代化为目标,践行“成长、专业、协作、敬业、为民”理念,持续深耕主责主业,全力维护社会稳定,以优异成绩庆祝建党100周年。

  一是以强烈责任担当服务经济社会发展。坚持用习近平法治思想武装头脑、指导实践、推动工作。围绕践行新发展理念、构建新发展格局,积极履行检察职能,坚决维护国家政治安全,助力防范化解金融风险。全面梳理总结专项斗争经验做法,推动扫黑除恶工作机制化、常态化开展。积极贯彻省检察院《关于服务保障民营企业健康发展的若干意见》,切实做到“少捕慎诉”,释放司法善意。认真落实《江苏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加强检察公益诉讼工作的决定》,重点在生态保护、安全生产等方面履行公益保护职能,实现“办理一案、治理一片”的效果。

  二是以求极致态度提升检察专业化水平。对重大疑难复杂案件实质性介入引导侦查,加大自行补充侦查权运用。继续完善监检衔接配合机制,提高职务犯罪案件审查起诉效率。完善司法工作人员违法犯罪线索移送机制。贯彻新颁布《社区矫正法》,提升社区矫正监督规范化和精准化。以《民法典》实施为契机,深入开展民事检察“两个专项”工作,强化对民事审判和执行活动的深层次监督。严厉打击虚假诉讼,维护社会诚信和司法公信。积极拓展行政检察监督领域,推进行政检察和公益诉讼检察一体化办案机制建设。

  三是以更实为民举措推进县域社会治理。继续做好刑事和解工作,发挥制度机制和平台优势,有效化解社会矛盾。积极构建未成年人健康成长“立体防护网”,持续打造宝应未检品牌形象,做实法治副校长工作,助力法治校园建设。加大国家司法救助、第三方调解等手段综合运用,推动在检察环节实质性化解矛盾纠纷。以“法润荷乡”检察官普法宣讲团为载体,广泛深入镇村、企业、社区开展普法宣传活动,提高群众法律意识和社会法治水平。加大检察新闻宣传力度,讲好检察为民故事,提升宝应检察形象。

  四是以全面过硬标准加强检察队伍建设。坚持党对检察机关的绝对领导,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提升党建工作规范化水平,围绕庆祝建党100周年开展丰富多彩的主题活动。系统化开展教育培训和岗位练兵,完善分类管理人员绩效考评制度。持之以恒推进党风廉政建设,严格落实“三个规定”等要求,进一步完善检察权运行监督制约机制。扎实开展政法队伍教育整顿,全面进行自查自纠,以教育整顿的扎实成效筑牢检察工作发展基础。

  各位代表!不负新时代,奋斗正当时。我们将认真落实本次大会提出的各项要求,始终牢记使命,担当实干创新,以高质量的检察工作为建设“强富美高”新宝应贡献力量!

  编辑:陈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