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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扬州市宝应县检察院工作报告
2022-02-22 11:20:00  来源:扬州市宝应县人民检察院

  宝应县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

  —2022年1月19日在宝应县

  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上

  县人民检察院检察长 茆小松

各位代表:

  现在,我代表县人民检察院向大会报告工作,请予审议,并请县政协委员和其他列席人员提出意见。

  2021年主要工作

  2021年,我院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法治思想,在县委和上级检察机关的坚强领导,县人大及其常委会的有力监督,县政府、县政协及社会各界的关心支持下,依法履行宪法法律赋予的监督职责,主动服务全县经济社会发展大局,锐意进取、开拓创新,持续推动检察工作高质量发展。

  一、深耕主责主业,有力维护司法公平正义

  刑事检察工作质效并举。全年受理审查逮捕案件151件231人,同比上升10.2%、16.7%。依法提起公诉448件661人,同比下降1.9%、6.1%。加强刑事侦查和审判活动监督,纠正侦查和审判活动违法32件,纠正漏捕漏诉13人。适用认罪认罚从宽制度485件712人,占审结案件数和人数的96.2%和94.7%,提出确定刑量刑建议603人,采纳率99.7%,上诉率1.2%,办案质效位于全市前列。依法办理公安部挂牌督办的涉案金额9.4亿元骗取出口退税案,对张某等7名犯罪嫌疑人提起公诉。办理市检察院交办的省属国有公司原总经理李某受贿案,追缴违法所得1000余万元。

  民事行政检察持续深化。全年受理民事行政监督案件79件,提出民事行政审判和执行活动违法监督检察建议25件,对生效裁判提出再审检察建议16件,办理33件支持起诉案件全部获法院支持。深挖虚假诉讼监督线索,针对某投资公司以虚增的债务提起民事诉讼,并申请债务人企业破产的违法行为,提出再审检察建议获法院采纳,保障企业正常生产经营。针对个别建筑企业支付工程款不规范问题,推动有关部门开展农民工工资专用账户专项清查,完善监管体系。更加注重在检察环节化解民事矛盾纠纷,相关经验做法被《检察日报》报道。

  公益诉讼检察更加有为。办理公益诉讼案件91件,同比上升15.2%,其中公民个人信息、公共安全等新领域案件32件,提起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案件7件,办案质效保持全市前列。与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县应急局开展互派干部挂职交流,借助“外脑”提升办案专业化,凝聚司法和行政执法公益保护合力。主动参与全国文明城市创建工作,向7家行政机关集中送达诉前检察建议,督促开展城市公共安全和环境秩序整治。向县人大常委会主任会议专题报告公益诉讼检察情况,工作成绩得到充分肯定。

  二、服务发展大局,积极贡献优质检察产品

  有力维护社会稳定。进一步巩固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成果,推动扫黑除恶常态化。批准逮捕聚众斗殴、寻衅滋事等妨害社会管理秩序犯罪案件22件34人,提升人民群众安全感。提起公诉网络诈骗、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等犯罪案件9件36人,守护人民群众“钱袋子”。依法办理非法经营、合同诈骗等犯罪案件6件15人,助力社会诚信建设。针对网络诈骗犯罪案件高发态势,督促商业银行严格审核办卡人身份,加强法律风险提示。加大轻微刑事案件调处的刑事和解工作经验做法被《法治日报》头版报道,图文资料入选江苏检察历史文化教育展览。

  倾力护航经济发展。制定《关于服务优化提升营商环境工作办法》,明确18条工作举措和10个方面重点内容,积极开展办案影响评估,经常走访企业送法问需。与县公安局共同开展涉企挂案清理,4家企业卸下涉罪“包袱”轻装前行。向涉案企业发送《风险提示函》15份,引导企业合法经营。在办理会计胡某违法挪用公司资金用于网络赌博一案中,督促涉案企业堵塞管理漏洞,提高财务规范化水平。围绕近年来建筑工程领域重大责任事故犯罪案件特点撰写专题调研报告,得到县委主要领导批示肯定。

  全力参与疫情防控。积极筑牢抗疫法治防线,做到疫情防控和检察办案两不误。在全市率先开展收监执行监督专项行动,因疫情影响“滞留”社会的符合交付执行条件收监率100%。及时发布涉疫情犯罪风险提示,创新做好网上信访接待、远程提讯出庭等工作,保障异地律师网上阅卷20余次。全员参加入户排查、防疫政策宣传、卡口执勤等疫情防控工作,顺利完成结对社区核酸检测保障任务,为全县抗疫贡献检察力量。参加疫情防控情况被《江苏法治报》头版报道。

  三、践行为民理念,真诚守护群众美好生活

  呵护未成年人健康成长。加大心理疏导、精准帮扶等综合干预救助措施运用,对涉罪未成年人案件作出附条件不起诉19人,占审查起诉人数43.2%。联合县公安局向住宿洗浴休闲等行业发放“强制报告制度告知牌”,保障未成年人保护强制报告制度落地见效,工作做法被上级检察机关推广。建成“润荷”未成年人一体化司法保护中心,持续推出“未未”“安安”系列动漫视频和文创产品,提升未成年人检察专业水平和品牌特色。微电影《韩韩的春天》获全省政法系统关工委青少年法治教育创新成果奖。未成年人检察部门被扬州市关工委、文明办表彰为全市关心下一代工作优秀集体。

  维护群众利益力求实效。聚焦人民群众“舌尖上”“脚底下”安全,开展农药包装废弃物污染专项监督等活动,清除美丽乡村“污点”,多座危桥得到修缮加固。在全市率先推动落实最高检“七号检察建议”,联合相关部门打击寄递违禁品违法犯罪,净化寄递安全环境。积极拓宽司法救助对象和范围,办理国家司法救助案件13件13人。重视弱势群体权利保障,联合县残联、县文体广旅局、县退役军人局加强文物保护单位、英烈纪念设施无障碍环境建设,相关行政公益诉讼案件成为全省唯一入选最高检专题典型案例。

  推动社会治理久久为功。落实“少捕慎诉慎押”刑事司法政策,无逮捕必要不批准逮捕55人,相对不起诉69人,减少社会对抗,化解社会矛盾。对3名涉嫌电信诈骗犯罪的大学生进行训诫和释法说理,并帮助他们回归校园。依法对4名犯罪嫌疑人作出停止行使选举权利的决定,维护换届选举公正。扎实开展“精准普法月月行”活动,落实“网格+检察”工作机制,深入镇村社区开展“远离非法捕捞犯罪”“民法典在身边”等专题宣讲20余次,受教育2.6万人,工作做法多次被最高检和省市政法委微信公众号转发。

  四、加强政治建设,打造全面过硬检察队伍

  深入开展党史学习教育。围绕习近平总书记“七一”重要讲话和党的十九届六中全会精神等内容,党组中心组组织开展集体学习讨论19次。发挥“融党建”机制作用,开辟学习教育工作室,建立专版专报专栏,推动学习教育任务和要求落实落细。充分利用周边红色资源开展现场教学,举办党史知识竞赛、“百年芳华 检心相印”主题党日等活动26次,确保学习教育热度不减。围绕“两在两同”建新功要求,梳理10个“我为群众办实事”重点项目,狠抓推进落实,转化学习教育成果。公益诉讼办案组被市检察院表彰为“党员攻坚办案组”。

  扎实推进队伍教育整顿。严格按照学习教育、查纠整改、总结提升“三个环节”有力推进,开启“夜校”学习模式,邀请省人大代表、党校老师等开展专题讲座6次,院领导进行政治理论和党课宣讲10余次。聚焦整治“六大顽瘴痼疾”,全员逐项对照自查和签订承诺书。按照“开门搞教育整顿”要求,3次向社会各界和人民群众征求意见建议,重点监督“减假暂”等案件250余件,复查刑事案件1500余件,规范处置线索,提升整改实效。对防止干预司法“三个规定”零报告的12名部门负责人和员额检察官进行提醒,规范落实填报制度。

  持续提升检察队伍素能。编制《素能提升“三基工程”基本功体系手册》,开展检警、检律同堂培训和岗位练兵等活动,提高干警业务水平。打破部门“壁垒”,成立素能提升、效果延伸等6个专班,充分激发干警工作积极性和创造性。建立检察调研工作激励机制,完善“检察之星”评选办法,浓厚争先创优氛围。“案-件比”调研课题获省检察院立项。11名干警在市级以上业务竞赛和综合评比中获奖。150余篇宣传文章被省级以上媒体采用。创新“一案五延伸”工作做法被人民日报客户端、《新华日报》等报道。

  一年来,我们强化人大意识,自觉接受监督,加大检务公开力度,举办检察听证活动31次,组织检察开放日活动4次,举行新闻发布会2次,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50余人次视察指导检察工作。充分保障律师执业权利和来信来访群众合法权益,公开各类法律文书514份,推送案件程序性信息786条,不断提升检察工作透明度和公信力。

  过去五年工作的回顾及体会

  各位代表,过去的五年是司法改革决策部署贯彻落实、持续深化的五年,也是检察机关更新司法理念、创新发展的五年,更是宝应检察真抓实干、砥砺奋进的五年。全院共有集体98批次获县级以上表彰,74名干警获市级以上表彰,多次荣获全市“先进检察院”称号并荣立集体三等功,被评为江苏省文明单位。回顾五年的工作,我们深刻体会到:

  必须旗帜鲜明讲政治,检察事业才能保持正确发展方向。五年来,我们始终把政治建设摆在首位,扎实开展各类主题教育,筑牢干警政治忠诚。认真贯彻党中央关于司法改革一系列重大决策部署,积极稳妥完成“两反”转隶、内设机构改革等任务。更加注重政治效果、法律效果、社会效果有机统一,扎实推进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助力打好“三大攻坚战”,推动平安法治宝应建设,不断厚植党的执政基础。严守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主动向县委和市检察院请示报告重大事项40余次,检察工作获得县以上领导批示肯定20余次。

  必须提升站位顾大局,检察机关才能找准定位贡献力量。五年来,我们始终把服务优化营商环境作为重点任务,积极保障“六稳”“六保”工作。依法保护企业合法权益,对40余名企业负责人作出相对不起诉决定或提出适用缓刑的量刑建议,有效防止“办一个案子垮掉一个厂子”。践行双赢多赢共赢理念,摒弃机械办案观念,积极延伸检察办案效果,制发50余份社会治理类检察建议推动问题整改。更加重视办好群众身边的“小案”,做到繁案精办、简案快办,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

  必须凝心聚力谋发展,检察工作才能持续创新提档升级。五年来,我们以求极致的态度,专业化的精神,一张蓝图绘到底、干到底,有力推进“四大检察”全面充分均衡发展。持续加大刑事侦查和审判违法监督,深化民事检察和行政检察精准多元监督,积极拓展公益诉讼检察监督领域。未成年人检察、公益诉讼检察品牌影响不断放大,司法办案规范化专业化能力不断增强,智能辅助决策、案件流程监管等智慧检务水平不断提升。派驻县看守所检察室成为扬州市唯一的全国“一级规范化检察室”。12件案件获评省级以上典型案例。

  必须固本培元重自强,检察队伍才能全面过硬行稳致远。五年来,我们持续加大干警招录和培养使用力度,积极实施“素能提升年”等方案,队伍年龄结构、学历层次、综合素能不断优化提升。17名干警在省级以上业务竞赛和综合评比中获奖。始终坚持全面从严治检,层层压实“一岗双责”,严格落实述职述廉、个人重大事项报告、廉政谈话等制度。坚持抓早抓常、防微杜渐,加强内部检务督察和廉政风险防控,不断完善检察权运行监督机制,严格落实检察官职权清单。先后被确定为扬州市“廉政文化示范点”“理论宣讲示范点”。

  各位代表,五年来检察工作取得的一切成绩都离不开县委的正确领导,离不开县人大及其常委会的有力监督,离不开县政府、县政协以及社会各界的关心、支持和帮助,在此,我谨代表县检察院表示衷心的感谢!

  回顾五年的工作,我们也清醒地认识到,工作中还存在一些问题和不足,主要是:服务经济社会发展的主动性实效性还需要再提高;检察监督的方式方法还需要再改进;检察队伍专业化建设和专家型领军人才培养还需要再发力,我们将在下一步工作中认真研究并加以改进。

  2022年工作安排

  2022年,我们将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忠诚拥护“两个确立”,坚决做到“两个维护”,以《中共中央关于加强新时代检察机关法律监督工作的意见》为行动纲领,紧紧围绕检察工作高质量发展要求和“五好”基层检察院争创目标,忠实履行法律监督职责,持续提升法律监督水平。

  一是全力护航经济社会发展。准确把握新发展阶段,深入贯彻新发展理念,主动服务构建新发展格局,常态化开展扫黑除恶,严厉打击破坏市场经济秩序等犯罪。围绕服务产业优化、节能减排、乡村振兴等重点工作,积极履行检察职能,彰显检察担当。树牢安全发展理念,加大对危害生产安全犯罪防治力度。加强与有关单位和部门联动,深入推进落实“河湖长+检察长”机制,形成治水护水合力。加强与县工商联等协作配合,加大对企业的司法一体化保护,探索开展企业刑事合规工作,提升企业运营法治化水平。

  二是积极回应群众法治需求。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依法严惩危害食品药品安全等犯罪,严厉打击电信网络诈骗犯罪及其上下游犯罪,有力维护人民群众生命和财产安全,促进社会和谐稳定。加强与县教育局、县司法局、县妇联、团县委等协作,延伸拓展法治副校长工作,积极打造校内、校外和网上“三个课堂”。加强对涉案未成年人家庭教育指导,有效落实督促监护令等工作,推动完善未成年人保护体系。持续开展普法进社区、检察进网格等活动,助推县域社会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

  三是固强补弱提升办案质效。积极践行“在办案中监督、在监督中办案”理念,做到敢于监督、善于监督、依法监督、规范监督。强化民事监督精准性和实效性,完善与相关部门线索共享机制,丰富支持起诉案件类型,提升虚假诉讼专项监督实效。深化行政争议实质性化解、行政非诉执行监督等工作,促进案结事了政和。积极落实县人大常委会关于加强和支持检察公益诉讼的决定,围绕个人信息安全、妇女及残疾人权益保护等领域探索办理公益诉讼案件,提升公益保护实效和品牌特色。

  四是从严治检锤炼过硬队伍。始终坚持党对检察工作的绝对领导,深入开展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确保检察人员绝对忠诚、绝对纯洁、绝对可靠。继续推进素能提升“三基工程”,营造干警成长成才良好氛围,为检察工作高质量发展奠定坚实基础。深化检察人员考核工作,积极培树检察先进典型,激发干事创业内生动力,努力争创检察一流业绩。深入开展“作风建设年”活动,巩固深化教育整顿成果。落实全面从严治检主体责任,完善检察权运行监督机制,持之以恒落实“三个规定”,持续提升检察队伍形象。

  各位代表,奋进新时代,奋斗新征程!我们在县委和上级检察机关坚强领导下,认真贯彻落实本次会议审议意见,以更高的站位、更实的举措,为宝应争当里下河地区高质量发展排头兵作出应有检察贡献!

  编辑:陈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