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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买保险当幌子 设局盗手机触刑
2018-07-03 16:11:00  来源:检察日报

微信添加好友,谎称购买保险,设局盗走他人手机。近日,经湖北省老河口市检察院提起公诉,法院以盗窃罪判处焦某拘役五个月,并处罚金3000元。

  保险推销员张某,经常通过微信添加附近好友,推销保险产品。去年12月,她加了焦某的微信。通过微信聊天后,张某见焦某诚心想买保险,便与同事彭某约焦某到某茶餐厅见面,详谈购买保险事宜。

  见面后,焦某称其要买保险,但没带身份证,便向张某借手机打电话让朋友送身份证。张某将自己的手机交给焦某。焦某边打电话边起身朝楼下走,张某不放心就跟在焦某身后。张某见焦某在大厅里站着打电话,就顺便上厕所,但出来后就不见焦某。张某用彭某手机拨通自己电话,焦某谎称有事,一会儿就来找她,但再未出现。张某打电话报警。

  今年113日,焦某被警方抓获。经查,被盗手机价值2000多元,已被焦某变卖。

  (周亚茹沙涛)

  编辑:李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