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宝应县检察院组织干警观摩被告人李某某容留他人吸毒一案庭审活动,该案是《刑事诉讼法》修改后该院办理的首例适用速裁程序审理的案件。在审查起诉阶段,被告人李某某就已获得律师提供的专业帮助,并且在庭审前就已被告知相关法律规定,因此庭审免去了法庭调查、法庭辩论等环节,从开庭到宣判只用了10分钟左右的时间,大大提高审判效率,节约司法资源。
参与观摩的干警在庭审结束后组织开展讨论交流,负责此次出庭公诉的员额检察官围绕认罪认罚制度和速裁程序的基本内涵、适用条件等方面作了讲解辅导,进一步加深干警在理论和实践方面的直观感受,提升办案能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