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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宝应:【说法】葛玲:不合法讨债未果 还要为违法行为付出代价
2018-06-11 16:36:00  来源:检察日报
 

姓名:葛玲

  单位:江苏省宝应县人民检察院

  关键词:解心结

  葛玲承办的这个案子案情很简单,20167月,郁某女儿将15万元借给同村的张某,到期后屡次追还欠款不成,郁某便怂恿其女儿在张某家的庭院中搭建简易帐篷坐要债款。张某报警后,派出所干警来到张某家中,劝说郁家父女通过法律途径解决借款纠纷,不料郁某一时情绪激动,打了警察。

本来是讨要合法债务,反而触犯法律,郁某一时难以接受。葛玲清楚,要让郁某认罪服法,必须要下一番功夫释法说理,真正解开他的心结。

 第一次讯问,葛玲提前做足了功课,制定了详细的讯问计划。果不其然,郁某被传唤至检察院后愤愤不平,噼里啪啦吐出了一大堆怨言和“冤情”,在他半个小时的诉说过程中,葛玲始终耐心倾听,直到他渐渐停下来。

  葛玲开始说话,她既对郁某讨债过程的艰辛表示理解,也对老赖们的无信表示愤慨。“但是凡事还得讲法,如果用不合法的方式讨债,就会导致债没讨成,还要为自己的违法行为付出代价。”葛玲给郁某详细讲解了如何以合法的方式讨债,还通过自己办理过的一件案例以案说法。从说情说理,再到说案说法,葛玲的耐心讲解最终化解了郁某的心结。

  “谢谢检察官同志的理解,我不说出来觉得憋得慌,现在我的心里也好受多了。你们刚才说的法律和道理,我也懂了,知道自己的行为确实犯法了,我认罪服法。”

  最终,郁某被判处拘役八个月,缓刑一年。(侯维白 史成建)

 

  编辑:李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