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个方案我们受害方完全接受,我今天过来,就是感谢检察官这么多天来为化解双方矛盾分歧付出的辛苦和努力。”近日,江苏省宝应县检察院检察官在办理一起羁押必要性审查案件中,积极开展释法说理工作,钝化社会矛盾,取得良好效果。
2019年1月27日20时左右,犯罪嫌疑人马某驾驶四轮机动车由东向西行驶至331省道时,与行人周某发生碰撞,致周某当场死亡。事故发生后,犯罪嫌疑人马某驾驶四轮机动车逃逸。
案发后,双方当事人虽进行了调解,但因为分岐较大,一直未能达成调解协议,致使受害方损失无法得到赔偿。今年2月3日,马某被批准逮捕。承办检察官在同步开展羁押必要性审查过程中,通过对该案情况的了解,发现马某虽然本人经济困难,但其亲属有帮助其赔偿的意愿。另外,马某在案发之后虽存在肇事逃逸情节,但后续也主动向公安机关自首,认罪认罚,悔罪态度较好,且马某系残疾人,生活不能自理。
了解到上述情况,检察官遂主动与当事双方联系,建议双方调解。初始几次调解因分岐依然较大且互不信任,调解未能成功,但双方均表示出希望检察机关居中主持调解的意愿,针对该情况,承办检察官先后多次联系双方当事人家属进行沟通、释法说理,提出调解方案,最终取得当事双方的信任,达成了调解协议,受害方出具了对马某的谅解书。
承办检察官在此基础上,结合马某在看守所羁押期间的表现,以及马某系初犯、偶犯且认罪态度较好,经审查认为,犯罪嫌疑人马某社会危险性较小,没有继续羁押的必要,及时向该院公诉部门提出变更强制措施的建议。日前,公诉部门采纳建议,将犯罪嫌疑人马某变更强制措施为取保候审。
检察官在办理该案过程中,从维护在押人员合法权益出发,做到办案和维权相结合,努力化解矛盾,防控社会风险,实现了各方都满意的效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