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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益诉讼+”促多部门携手为林地披“新绿”
2022-03-14 15:48:00  来源:扬州市宝应县人民检察院

  昔日,尘土飞扬,空气混浊,机声隆隆响的景象一去不复返;如今,春风拂面,苗木成行,株株幼苗孕育郁郁葱葱未来希望……曾经被砂石场占用的林地终得喜换“新颜”。 

  2022年3月11日下午,宝应县检察院联合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射阳湖镇政府在宝应县射阳湖镇境内大官河边的一处林地上举行“检·源同行共护林地安全”主题植树活动,为彻底修复因非法占地导致公益受损状态画上圆满句号。

  2021年7月,宝应县检察院与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成功建立“检源行·荷乡美”党建联盟,旨在共创党建特色品牌,以党建引领业务发展,凝聚执法、司法合力,深化检察监督与自然资源执法领域协作互助。

  宝应县检察院在办理射阳湖镇某建材公司经营的砂石场非法占用林地损害公共利益案中积极借助党建联盟平台,充分运用联动协作机制,及时查询土地规划信息,联合多部门共同推进拆除砂石场生产用房和设施,实施复垦复绿工程,有效恢复林地原貌,及时还林于民。

  案情简介

  2021年5月,宝应县检察院公益诉讼检察部门在履行公益诉讼监督职责中发现射阳湖镇某村境内某建材公司经营的砂石场长期从事砂石经营活动,露天堆放砂石,现场加工生产,产生严重的扬尘污染,周边空气质量较差,村民反映强烈。

  宝应县检察院在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的协助下,查清土地性质为林地,确定砂石场经营活动对大气环境、林地资源、水资源等公共利益造成损害的事实,向4家具有监管职责的行政机关发出检察建议,督促各职责单位依法履行监管职责,对涉案砂石场经营者进行处罚,并尽快要求经营者自行拆除场地用房及设施,搬移建材,做好复垦复绿工作。

  收到检察建议书后,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等4家单位均表示积极支持配合做好相关工作。2021年9月,宝应县检察院组织职责单位座谈磋商解决方案,联合约谈砂石场经营者。后经宝应县检察院、各职能单位、射阳湖镇政府及村级组织的共同努力,砂石场经营者同意拆除场地建筑,自愿接受处罚,并采取复垦植树的方式恢复林地原貌。

  2021年12月20日下午,宝应县检察院组织召开公开听证会,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人民监督员以及村民代表对建材公司非法占用林地的整改情况进行现场听证评议并发表意见。当事人及4家职能单位相关负责人参加公开听证。听证认为涉案建材公司已完成砂石经营场地的拆除工作,复垦复绿工作也已纳入计划,公共利益受损状态得以消除,整改工作符合相关要求,一致评议通过。

  此项工作是宝应县检察院与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开展“检源行”党建联盟活动以来一次业务工作的深度协作。该院聚焦林地资源保护,秉持双赢多赢共赢的监督理念,充分发挥检察公益诉讼职能,坚持以“我管”促“都管”,推动多家职能部门协同发力,共同履职尽责,真正实现还林于民。

  下一步,宝应县检察院将继续运用好党建联盟平台,加强与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协作配合,持续跟进监督,督促加大非法占地执法领域案件查处力度,强化土地资源保护,最大化发挥执法司法联动效应,共同守护好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

  编辑:陈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