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扬中涉企社矫对象外出经营更便捷
2023-04-20 10:41:00  来源:江苏法治报

  “现在请假更方便,手续也更简单。”近日,扬中市检察院第三检察部主任唐莹对辖区社区矫正对象回访时,社区矫正对象施某这样说。

  施某是扬中某个体企业负责人,因从事工程电气经营业务需要经常出入扬中。但其去年因犯罪被判处缓刑,正在接受社区矫正,其生产经营受到很大限制,企业发展面临危机。

  扬中市检察院在深入企业走访时了解到这一情况,并围绕涉民营企业社区矫正对象外出开展深入调研,发现请假标准不一、手续不方便的问题比较集中。司法局社区矫正工作人员也称,现有法律法规对社区矫正对象外出请假仅有原则性规定,实践中存在难以操作的困境。

  对此,扬中检察院与司法局经调研分析,于今年3月联合出台了《扬中市涉民营企业社区矫正对象赴外地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监督管理办法》,力求用更方便、快捷的审批管理方式,解决涉民企社区矫正对象外出经营问题。该办法对涉企社区矫正对象赴外地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的情形、请销假事由、申请审批流程和需提交的证明材料清单等都作了明确规定,使外出人员办理请假手续一目了然。并对因生产经营紧急情况需要立即外出的,开辟了“绿色通道”,简化审批手续,同时通过电话、视频、微信等方式报告活动情况,监管更加方便。

  编辑:刘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