未成年人遭到猥亵后,心理状态受到了严重影响,这一难题怎么解?6月1日,福建省石狮市法院对犯猥亵儿童罪的杨某判处刑罚,判令其赔偿并支付被害人心理治疗和康复所需费用。这起由石狮市检察院提起公诉、刑事附带民事诉讼支持起诉案,是《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强奸、猥亵未成年人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下称《解释》)正式施行后,福建省检察机关办理的赔偿性侵案未成年被害人精神心理治疗康复费用的首例案件。
今年4月,被害女童小华(化名)在杨某住处遭到猥亵。遭受猥亵后,小华出现了睡眠质量差、人际敏感、抑郁、焦虑、敌对、偏执等症状,心理状态受到严重影响。案发后,检察官第一时间提前介入,联系医生上门为小华开展心理评估,发现小华存在轻度焦虑抑郁、心理状态明显异常的情况。医生建议对其进行心理咨询或治疗。
4月26日,石狮市检察院以涉嫌猥亵儿童罪对杨某作出批捕决定。承办检察官认为,杨某的行为除应当承担刑事责任外,对被害人因心理咨询或治疗而支出的合理费用,也应当承担民事赔偿责任。
5月24日,该院以涉嫌猥亵儿童罪对杨某提起公诉,并经小华申请,对其提出的精神心理治疗康复费用赔偿诉求启动刑事附带民事诉讼支持起诉程序。6月1日,石狮市法院对该案作出判决。杨某认罪认罚,对判决无异议,当庭表示不上诉。
泉州市检察院未检部门负责人告诉记者,《解释》将未成年人遭受性侵害后进行精神心理治疗和康复所需的相关费用,明确为可依法获得支持的对象,让检察机关在保护遭受性侵害未成年被害人权益方面有了更加明确的依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