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吊炉烧饼又出新套餐了,点击视频左下角链接购买吧!”近日,河南省漯河市郾城区检察院公益诉讼检察官在履行公益诉讼监督职责中发现,某视频平台一“探店达人”在卖吊炉烧饼时,并未在短视频附带的购物链接上标识“广告”字样。检察官认为,上述行为可能侵害消费者权益。
经调查发现,某视频平台存在大量类似情况。根据相关规定,通过知识介绍、体验分享、消费测评等形式推销商品或者服务,并附加购物链接等购买方式的,广告发布者应当显著标明“广告”字样。但某视频平台“探店达人”类短视频并未标明“广告”字样,且部分广告夸大产品的质量和效果,损害了社会公共利益。
2023年9月12日,郾城区检察院依法向相关行政机关制发检察建议,建议其对辖区内相关平台未标明“广告”字样的短视频进行全面排查,打击此类违法行为;同时强化普法宣传教育,规范互联网广告发布行为。
收到检察建议后,相关行政机关高度重视,立即在辖区内开展为期15天的专项整治活动,共发现平台未标明“广告”字样的短视频链接3300余条,现已全部下架删除;同时设置监督投诉电话,安排专人负责接听处理监督线索。相关行政机关还向辖区内各互联网平台具有影响力的“网红”及相关商铺负责人发放《致广大商户及互联网广告发布者的一封信》1000余封,进一步强化用户法治意识,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