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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N”巡回受案 打造群众家门口的检察院
2023-12-27 16:41:00  来源:检察日报

  “检察机关主动因应当前刑事犯罪重罪占比降低、轻罪占比上升的客观变化,在依法打击犯罪的同时推进轻罪治理体系构建,尽可能挽救可救之人、减少社会对立、开展溯源治理,为提升超大城市中心城区社会治理水平探索出有益路径,做法和成效值得肯定。”近日,四川省人大代表、中国电子科技集团公司第二十九研究所高级技师潘玉华在参加四川省成都市金牛区检察院一起拟不起诉轻罪案件听证会后表示。

  今年以来,金牛区检察院以差异化发展为契机,深化开展“控告申诉检察部门接待窗口为民办实事”实践活动,制定“1+N”巡回受案工作机制,以多种方式受理案件,畅通群众表达诉求渠道,拓展监督线索来源,及时发现、及时受理、及时办理相关案件,着力提升检察监督质效。

  明确范围,细化受案情形。该院全面梳理控告申诉检察职能和业务范围,将应由检察机关受理的控告、申诉、举报、监督事项均纳入受案范围,并对受案情形进行细化规定,明确受案标准、受理和办理流程,杜绝“应收不收”“该受不受”、分流办理不畅等问题。强化“容缺待补”信访便民机制,对于符合案件受理条件但材料不全的情形,对现有材料先行受理并一次性告知来访者所需补充材料。

  完善路径,拓宽线索渠道。该院结合检察职能与控告申诉检察部门工作实际,不断探索完善多样化巡回受案工作方式。该院通过设立“平安金牛社会治理中心”12309检察服务分中心,开展送法进企业、进校园、进社区等法治宣传活动,联合行政机关走访调查,依托网格员、公益诉讼观察员等开展“订单式”检察服务,在带案下访、上门听证等工作中努力践行新时代“枫桥经验”,努力打造群众家门口的检察院。

  强化服务,为民排忧解难。该院针对重点人群、弱势群体,主动“答群众所疑、问群众所需、纾群众所困”,进一步拉近检察机关与人民群众的距离,更好地满足人民群众对公平正义的期盼。截至目前,该院已协调妇联为11名未成年被害人提供心理抚慰、为3名刑事被害人等提供就业技能培训和工作岗位;协调有关单位为2名未成年被害人减免学习费用;协调法院为15名农民工减免诉讼费3万余元。

  自开展“1+N”巡回受案工作机制以来,该院已提供法律咨询服务近百次,受理群众和民营企业控告7件,办理行政机关移送的农民工讨薪支持起诉案14件,妇联移送司法救助线索6件,均已成案。“我们将继续探索和落实更多形式、更加便民的巡回受案方式,把‘控告申诉检察部门接待窗口为民办实事’实践活动做得更细、更实、更到位。”该院控告申诉检察部门检察官说。

  编辑:周冠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