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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们安心入住新房了
2024-06-05 10:41:00  来源:检察日报

  近日,8户购买经济适用房的群众来到贵州省检察院,向承办他们案件的检察官送来锦旗,感谢检察机关依法履职,实质性化解行政争议,让他们住进了忧心多年的经济适用房。

  这8户购房群众的经历要从10年前讲起。

  经济适用房延迟定价引发诉讼

  2014年,梁某、黄某、任某等8户居民经过政府关于购买经济适用房的资格审定,与贵州省铜仁市碧江区住房保障管理局签订了响塘龙经济适用房预购合同,并缴纳了部分预购房款,但该合同并未约定购房价格。后碧江区住房保障管理局委托重庆永丰置业有限公司对该经济适用房项目进行开发建设。

  2017年5月,在房地产资产评估公司对该项目成本进行评估后,碧江区政府召集区发改局、区财政局、区住建局等部门召开专题会议并作出《会议纪要》,确定响塘龙经济适用房的销售价格为1840元/平方米,高层住房的销售价格为2200元/平方米。

  2017年至2018年,梁某、黄某、任某等8户居民陆续与重庆永丰置业有限公司签订了《商品房买卖合同》,但梁某等人认为,他们在2014年就与碧江区住房保障管理局签订了房屋预购合同,而区政府却是基于2017年的建房成本对房屋进行评估定价,导致房屋销售价格每平方米高出300元至500元,于是,梁某等人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请求撤销区政府的定价行为。法院经过审理认为,区政府的定价行为系行政指导行为,不属于法院的行政诉讼受案范围,故裁定驳回起诉。该案后经二审、再审,梁某等人的相关诉求均未得到支持。

  2014年预购房屋,但购买价格却是按照2017年的行情制定;区政府的定价行为直接影响了自身权利,但是法院却认定不属于受案范围,连起诉资格都没有。梁某、黄某等人满腹委屈,向贵州省检察院申请监督。

  审查发现裁判结果并无不当

  受理案件后,贵州省检察院决定由省市县三级检察院组建联合办案组共同办理此案。随后,联合办案组成员调阅了相关卷宗材料,听取了多方当事人意见,走访了碧江区住房保障管理局、响塘龙社区等单位,经多次研判,一致认为法院裁判并无不当——

  参照《经济适用住房价格管理办法》规定,经济适用住房价格实行政府指导价,由有定价权的政府价格主管部门会同建设主管部门确定。《会议纪要》确定的房屋销售价格系区政府组织发改局、住建局等单位在案涉房屋成本评估价基础上讨论形成,并未直接要求行政相对人作出或不作出一定行为,亦无形成行政法律关系之意愿,无法律约束力,属典型的行政指导行为;政府指导价的行政管理对象不是经济适用房的购买者,《会议纪要》确定的销售价格属于基准价格,房屋开发公司根据规定本可以在一定幅度内予以调整,但其直接按照政府指导价销售,这是该公司的市场经营行为,不应由政府承担后果。因此,法院对梁某等人提起的8件案件裁定驳回起诉并无不当。

  量身定制化解方案实质性化解争议

  经过与监督申请人多次沟通交流,联合办案组发现,虽然申请人均系对销售价格不服,但每个人的现实情况却各有不同。如梁某、任某等4户未缴纳剩余购房款且未收房入住,黄某、陈某等4户补缴了部分购房款,尚欠部分尾款未缴,但已完成了房屋交付和入住。又如,梁某系残疾人、陈某系3个孩子的单身母亲、任某系外出务工低收入人员、黄某系贫困户。

  基于上述情况,联合办案组成员一致认为,既要努力化解现有矛盾,又不能引发新的纠纷。响塘龙经济适用房涉及1600多名购房者,开发商也因其他纠纷被法院列为强制执行对象,包含部分案涉房屋在内的住房已被法院查封,如果只是简单地要求开发商减免购房款,不仅申请人的诉求难以实现,还可能引发其他购房户的群体诉讼。

  于是,联合办案组制定了三种化解方案:针对尚未入住的申请人,重点推动申请人与开发商和解,尽快入住,解决实际居住困难;针对已入住且经济困难的申请人,重点开展司法救助,缓解其经济压力;针对房屋被法院查封的申请人,重点协调不动产交易中心及查封法院依法予以解封,消除次生隐患。此外,对于部分不肯退让的申请人,联合办案组从社区、申请人亲属等入手进行迂回化解,慢慢解开全部申请人的心结。经过各方长达半年坚持不懈的努力,梁某等人最终自愿撤回了监督申请,8起案件全部得以妥善化解。

  办结此案后,为解决后顾之忧,检察机关充分发挥党建对业务的引领作用,与响塘龙社区联合设立了“检察官法律咨询室”,目前已向社区群众提供法律咨询600余件次。

  编辑:周冠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