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高人民检察院刑事执行检察厅二级高级检察官吴飞飞:俄罗斯检察机关面临的主要挑战和重点监督领域与我国有很多共通之处,这奠定了两国检察机关加强合作、共同应对挑战的前提和基础,比如,加大反腐败力度、打击恐怖主义极端主义、打击电信网络诈骗、加强对环境的保护、引渡、境外资金追回、运用信息化手段提升检察监督效能等。又如,在打击电信网络诈骗犯罪方面,俄罗斯建立了反骗局平台,更加注重电信运营商的责任承担,要求运营商有义务查清电话号码的注册地等。再如,俄罗斯检察机关尤其重视信息技术服务监督工作,完善技术解决方案,建立政法部门间信息技术平台等。对执行刑罚机关的执法监督是俄罗斯检察机关四项检察监督职能之一。俄罗斯拥有统一的刑事执行法典,该法典于1997年生效,最近一次修订是在2024年10月24日。俄罗斯刑事执行法律体系相对完整,制度规定比较完备,规定了刑事执行的基本原则、被处刑人的法律地位、对刑罚执行机关与机构及其活动的监督、监禁刑和非监禁刑的执行、对刑满释放人员的帮助以及对其品行表现进行监督等。这样的刑事执行法律制度值得我国借鉴。
最高人民检察院计划财务装备局综合计划处副处长张嘉楠:在经费保障方面,俄罗斯联邦总检察院负责全国检察机关经费分配、使用及管理。经费管理从预算编制的源头抓起,在编制预算时,各级检察机关需要深入分析自身业务需求,详细列举各项开支项目,如人员工资福利、办公设备采购与更新、技术侦查手段研发与应用、案件诉讼费用等,并根据实际情况预估所需金额。经费来源稳定且多元。我国检察机关经费保障可借鉴俄方有益经验,进一步提升项目预算编制科学性与管理水平。
吉林省检察院副检察长王任刚:俄罗斯检察机关的“导师制”与我国检察机关人才培养实践中的“传帮带”机制有着异曲同工之妙。对于学习借鉴“导师制”,用好“传帮带”,有三点思考:一是为青年干警传思想、带作风。让各条线专家、人才骨干及检察官带头传思想、讲理念、谈感悟,着力培养青年干警忠诚、公正、清廉、文明的检察职业价值取向。坚持正面典型引路、反面案例警示相结合,既引导青年干警学习先进典型,又抓好对青年干警的廉政教育、日常监督。二是为青年干警提素能、强本领。强化结对帮带,着力推行业务专家、办案能手等参与的实务导师制。通过组建讲师团送课上门、检察实务导师“一对一”培训等方式,强化检察业务精准指导。三是为青年干警搭台子、铺路子。建立健全有利于人尽其才的使用机制,鼓励优秀青年检察官牵头重大检察专项工作和重大疑难案件办理,多岗位多领域培养锻炼。持续开展业务专家评选、优秀检察官评选等活动,建立健全有利于人才各展其能的激励机制。
四川省检察院案件管理办公室主任徐俊驰:俄罗斯检察机关在履行法律执行情况监督、打击犯罪和反腐败职能过程中,注重加强与联邦内务部、侦查委员会、海关、出入境管理局等公权力机关的数据交换,以打击腐败犯罪、恐怖主义犯罪、典型网络犯罪为重点,协力加强相关线索排查和案件侦查。这令我印象深刻,使我们更加坚定了数字赋能法律监督,助力“高质效办好每一个案件”的信心和决心。同时,在数字检察战略落地实施过程中,应正确看待数据来源问题。对内部数据,重在提高基础质量,通过治理予以“唤醒”“激活”;对外部数据,应“为我所用”而非“为我所有”,关键是“拿来”后能够“用好”。当前,可从基础业务需求出发,持续优化办案系统、为基层一线减负赋能、从源头上提高内部数据采集准确性、加强与外部数据的对接便利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