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丹东元宝:姐姐原谅了不争气的弟弟
2025-02-27 16:03:00  来源:检察日报

  1月17日,一起盗窃案的当事人王女士带着一面锦旗来到辽宁省丹东市元宝区检察院,感谢检察院办案检察官消除了她和弟弟间的隔阂。

  因父母早故,王女士和弟弟小亮相依为命。2024年初,小亮因在外欠债,一时脑热,先后两次使用偷配的钥匙打开王女士家的房门,将两瓶白酒和保险柜偷走,柜内现金被其偿还了债务和用于日常花销,金银饰品被其寄存在他人处。2024年3月4日,王女士发现物品被盗,赶紧到派出所报案。公安机关当日受理并立案,经排查发现盗窃财物的正是小亮,于3月9日对小亮采取了取保候审的强制措施,侦查结束后将案件移送元宝区检察院审查起诉。

  办案检察官经审查发现该盗窃案犯罪嫌疑人和被害人是亲姐弟,且曾经共同在案发房屋居住。在确认小亮已归还全部盗窃财物后,检察官与被害人进行沟通,劝其消除对弟弟恨铁不成钢的怨气,并引导公安机关组织姐弟俩进行调解,姐弟俩于2024年8月30日达成和解协议。依据相关法律规定,元宝区检察院于今年1月7日对小亮作出不起诉决定。

  “依法办案、为群众化解矛盾一直是我们不变的初心。”检察官对王女士说。该案仅仅是元宝区检察院矛盾纠纷化解工作的缩影,该院将立足人民群众对检察工作的诉求和期盼,以检察履职诠释为民情怀,纾解人民群众急难愁盼。

  编辑:周冠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