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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有影响力的机动侦查案件
2025-03-19 14:37:00  来源:检察日报

  “这真的是一件非常有挑战性的工作。”全国人大代表、中铝集团东北轻合金有限责任公司技术质量中心主任工程师谢延翠在接受记者采访时说道,她在黑龙江省检察机关调研期间,“学”到了检察机关的一项特别职能——对于公安机关管辖的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利用职权实施的重大犯罪案件,需要由人民检察院直接受理的时候,经省级以上人民检察院决定,可以由人民检察院立案侦查,即机动侦查权。

  “电影《第二十条》生动展现了检察机关在履职办案中如何激活正当防卫这一‘沉睡条款’,现在检察机关的机动侦查权也是一样,在监督办案中逐渐被激活,逐步走进公众视野。”谢延翠代表说,“我第一次听到检察机关有机动侦查权的时候也很意外,原来检察院也可以跟公安机关一样‘查’人。”

  在谢延翠代表看来,机动侦查案件的办理更能体现检察机关的监督属性,更具有广度和深度,也更具有监督刚性。

  采访中,记者了解到,黑龙江省检察机关贯彻落实最高人民检察院党组“依法稳慎,务必搞准”的工作要求,严格把握机动侦查案件的法定要件,充分发挥机动侦查在加强检察机关法律监督工作中的重要作用,办理了一批事关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的案件,彰显了司法的力度和温度。

  “办理这些案子肯定很难,但我对检察机关攻坚克难的能力充满信心,相信一定会把案子办好。”谢延翠代表说,“关键在于严格依法履职,通过办理一些具有影响力的典型案件,让更多人了解检察机关的这项职能,充分彰显司法的公正和权威。”

  编辑:周冠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