听新闻
放大镜
【权威发布】宝应县人民检察院依法提起公诉的某某集团有限公司、朱某单位行贿、串通投标案一审宣判
2022-04-28 10:39:00  来源:扬州市宝应县人民检察院

  2022年3月26日,由宝应县人民检察院依法提起公诉的某某集团有限公司、朱某单位行贿、串通投标案,经宝应县人民法院审理,作出一审判决。

  因犯单位行贿罪,被告人朱某被判处有期徒刑八个月,因犯串通投标罪,被告人朱某被判处有期徒刑一年二个月,决定执行有期徒刑一年八个月,缓刑三年,并处罚金人民币十万元。

  因犯单位行贿罪,被告单位某某集团有限公司被判处罚金人民币二十五万元,因犯串通投标罪,被告单位某某集团有限公司被判处罚金人民币一百二十五万元,决定执行罚金人民币一百五十万元。

  编辑:陈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