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6月22日,由宝应县人民检察院依法提起公诉的邱某某诈骗案,经宝应县人民法院审理,作出一审判决。
因犯诈骗罪,被告人邱某某被判处一年,缓刑一年六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一万元。
干警摄影作品:云
宝检动态丨我院启动司法救助程序 为被害人送去温暖
检花们多姿多彩的节日.....
宝检动态丨宝应县检察院举办宪法宣誓仪式及普法宣传活动
宝应县院微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