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我县当前疫情防控形势和检察工作实际情况,自2021年9月13日起,我院恢复开放12309检察服务中心,具体事项通告如下:
一、为减少人员聚集,避免感染的风险,建议优先选择邮寄来信、登录中国检察网、关注“12309中国检察网”微信公众号、手机下载登录“检察12309”APP等方式反映诉求,也可拨打电话12309检察服务热线,咨询有关事项。
二、来访群众请自觉遵守如下防疫规定:
1.请服从工作人员指引,自觉接受安全检查、防疫检查;
2.请全程佩戴口罩,与他人保持一米以上的距离,办理完事务后及时离开,尽量减少在接访场所停留时间;
3.请主动配合进行体温检测,出示身份证件、健康码;
4.如有发热、咳嗽等症状,请及时前往医院就医,不要进入接访场所。
宝应县人民检察院将严格按照“群众信访事项件件有回复”的要求,认真接待来访群众,依法办理群众网上投诉和来信、来电反映事项,切实维护人民群众合法权益。
宝应县人民检察院
2021年9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