听新闻
放大镜
关于聘请王建文等17名同志为江苏省人民检察院第四届专家咨询委会委员的决定
2018-06-05 09:01:00  来源:
  为进一步适应江苏省检察工作科学发展的需要,不断增强检察工作决策的科学性和民主性,根据《江苏省人民检察院专家咨询委员会工作规定》,经省院党组研究,决定聘请下列17名同志为江苏省人民检察院第四届专家咨询委员会委员(按姓氏笔画排序):

   

王建文  南京医科大学法医系主任、副教授

  王德杭  江苏省人民医院影像科主任医师、教授

  邢鸿飞  河海大学法学院院长、教授

  刘小冰  南京工业大学法律与行政学院院长、教授

  刘艳红  东南大学法学院院长、教授

  刘    南京师范大学法学院副院长、教授

  孙国祥  南京大学法学院经济刑法研究所所长、教授

  李  军 中国人民银行南京分行金融稳定处副处长

  李建明  南京师范大学法学院副院长、教授

  狄小华  南京大学法学院犯罪预防与控制研究所所长、教授 

  张洪发  江苏省注册会计师协会监管部主任

  胡冠九  江苏省环境监测中心副主任、教授

  涂储斌  江苏省证监局办公室主任

  龚    东南大学网络中心教授

  黄志臻  江苏省知识产权局副局长

  黄和新  南京师范大学法学院教授

  蔡道通  南京师范大学法学院教授 

   

                             江苏省人民检察院

                               二〇一四年四月

   

专家学者相关情况如下(排名不分先后):

狄小华:

狄小华教授2000年受聘为省院专家咨询委员。第三届委员任期内,与南京鼓楼区检察院合作开展职务犯罪预防理论与实务研究;指导苏州园区检察院、泰州高港区院等开展非公领域职务犯罪预防工作,先后发布了医疗系统、重大工程领域职务犯罪防治等研究报告;为南京玄武区院、连云港东海县院、常州新北区院创建全国青少年维权岗出谋划策;与南京栖霞区院合作就仙林大学城法治建设进行研究,发布全国第一份大学城法治建设进展研究报告,并在仙林大学城建立全国首家青少年刑事和解中心。

孙国祥:

孙国祥教授2003年受聘为省院专家咨询委委员。第三届委员任期内,先后32次为全省三级院办理的疑难复杂案件提供专家咨询,5次为省院参加全国检察机关公诉、控申辩论赛提供辅导,4次担任省、市院举办的公诉人辩论赛专家评委。

李建明:

李建明教授1998年受聘为省院专家咨询委委员。第三届委员任期内,共为全省检察机关举办的各种培训班授课20余次,在省、市院举办的业务比赛担任专家评委10余次,先后为全省三级院办理的30多件疑难复杂案件提供专家咨询,4次为全省检察机关制订院规范性文件提供参考意见。

龚俭:

龚俭教授2008年受聘为省院专家咨询委委员。第三届委员任期内,参与论证了省院制订的《全省检察机关高清电视会议系统方案》、《江苏检察“十二五”信息化发展规划纲要》等信息化建设方案5份,特别是对省院20121月制订的《江苏省人民检察院实施全国检察机关统一应用软件工程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项目》提出专家意见,促成高检院在全国统一软件工程项目顶层设计中吸收了省院开发的部分成果。

王德杭:

王德杭主任医师1998年受聘为省院专家咨询委员。第三届委员任期内,主要承担省院司法鉴定中心法医检案过程中涉及的临床影像学方面疑难复杂案件的咨询,2008年以来共对100余起疑难复杂案件提供技术支持,很多意见对案件最终处理起到了重要作用。

张洪发:

张洪发主任2003年受聘为专家咨询委委员。第三届委员任期内,每年均参加全省检察长工作会议,参加省检察院组织召开的“三大员”等座谈会,为省院有关部门在经济案件办理中涉及会计账册、税务处理方面的专业问题提供咨询20余次。

黄志臻:

男,1963年生,武汉工学院电子工程系自动控制专业研究生毕业,现任江苏省知识产权局副局长,兼任中国知识产权研究会理事、江苏省法学会知识产权学会副会长。近年来先后承担国家知识产权局、省科技厅立项的“专利与名牌”等多个有关知识产权方面的课题研究工作;出版专著《企业知识产权管理规范》。

胡冠九:

女,1969年生,南京大学化学系研究生毕业,现任江苏省环境监测中心副主任、教授兼高级工程师,兼任国家环境保护地表水环境有机污染监测分析重点实验室副主任、全国标准化技术委员会环境标准样品分技术委员会委员。美国康州大学环境研究所访问学者,2012年获国务院政府特殊津贴。近年来先后参与省部级以上重大课题10余项,发表论文20余篇,出版专著4部,曾获国家环境保护科学技术二等奖,获“十一五”环境保护科技工作者、中国环境科学学会第四届“青年科技奖”等称号。

涂储斌:

男,1971年生,南京大学法律硕士,现任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江苏监管局办公室主任。1989年至2003年,任江苏省人大内务司法委员会司法监督处干部,长期从事资本市场监管实践工作,对证券期货行业及证券期货相关法律法规均有较深研究。

王建文:

女,1956年生,南通医学院医学系毕业,现任南京医科大学教授、司法鉴定所所长,南京市司法鉴定人协会副会长,南京市法医学会副理事长。2002年以来,参与从事法医病理、法医物证、法医临床司法鉴定万余件,2003年主导谋划南京医科大学创建并成功申办全国首家医学司法鉴定(双学位)专业, 2009年南京医科大学司法鉴定所被司法部批准成为全国司法鉴定人培训基地。

黄和新:

男,1963年生,法学博士,现任南京师范大学教授、博士生导师、法学院民商法学教研室主任、民商法学研究所所长,兼任中国民法学研究会常务理事,江苏省法学会民法学研究会副会长。近年来先后参加国家社会科学基金、省社科基金立项的有关民商事法律方面的重点研究课题3项;主持交通运输部等国家部委、江苏省有关投资集团公司委托的民商事方面重大课题10余项;出版个人专著3部,其中《中国合同法论》获省政府二等奖;在核心及权威学术刊物发表学术论文30余篇。

刘敏:

男,1964年生,法学博士,现任南京师范大学教授、法学院副院长、博士研究生导师,兼任中国法学会民事诉讼法学研究会常务理事、江苏省法学会民事诉讼法学研究会副会长。近年来先后主持“诉权保障研究”等有关民事诉讼方面国家社科基金项目2项、国家社科基金重大招标项目子项目1项、省部级项目4项,出版《当代中国的民事司法改革》等专著4部,发表学术论文70余篇,曾获全国第五、六届中青年诉讼法学优秀科研成果一等奖。

蔡道通:

男,1966年生,法学博士,现任南京师范大学教授、刑法学专业博士生导师,兼任江苏省法学会刑法学研究会副会长。出版专著《刑事法治:理论诠释与实践求证》、《刑事法治的基本立场》;于《法学研究》等刊物发表论文50余篇;曾被评为江苏省“333工程”优秀中青年科学技术带头人。

刘艳红:

女,1970年生,法学博士,现任东南大学特聘教授、博士生导师,中国法学会刑法学会理事、江苏省法学会副会长、东南大学校学术委员会委员。近年来先后主持承担国家社会科学、司法部、最高人民检察院立项的法学研究课题10余项,在《法学研究》等法学期刊发表论文近百篇,出版《实质刑法观》等5本专著。曾获教育部“第六届高校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人文社会科学)”一等奖等奖项10余项。

邢鸿飞:

男,1963年生,现任河海大学教授、法学院院长、河海大学公用事业法研究所所长。近年来先后出版专著7部,在《中国法学》等核心期刊发表学术论文数十篇,先后承担国家社科基金、省部级基金立项的“市场经济中的行政立项合同研究”等6个研究课题,水利部等部委委托的“《国际河流管理条例》立法可行性研究”等政策研究类课题16项。

刘小冰:

男,1962年生,法学博士,现任南京工业大学教授、法律与行政学院院长,兼任国家社科基金项目同行评议专家、教育部学位与研究生教育专家库专家、省人大常委会立法专家、省纪委反腐倡廉专家咨询委员会委员、省生态法学研究会会长、省法理学、宪法学研究会副会长、江苏省政策法规性别平等咨询评估委员会专业委员等。出版《国家紧急权力制度研究》等专著3部,于核心期刊发表论文 20余篇。

    

  编辑:李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