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30日上午,华永副检察长参加县文明办组织召开的全县重点部位无障碍设施建设协调会。县委宣传部副部长、文明办主任邓剑出席会议,各相关单位分管负责人参加会议。
会上,华永副检察长介绍了检察机关针对文物保护单位(革命文物点)及烈士纪念设施无障碍设施建设履行公益诉讼职能情况,传达了扬州市副市长、县委王书记关于无障碍设施建设的重要批示。各参会单位分别围绕各自职能,就下一步如何推动管辖领域内无障碍设施建设工作交流意见。
最后,县委宣传部副部长、县文明办主任邓剑对落实王书记批示要求,结合我县全国文明城市创建,做好全县重点部位无障碍设施建设工作,提出要高度重视、认真摸排、制定方案、分步实施、落实责任五个方面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