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8月24日,由宝应县人民检察院依法提起公诉的吴某某诈骗案,经宝应县人民法院审理,作出一审判决。
因犯诈骗罪,被告人吴某某被判处拘役五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六千元。因犯传授犯罪方法罪,被告人吴某某被判处拘役四个月,决定执行拘役八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六千元。
2020年8月24日,由宝应县人民检察院依法提起公诉的吴某某诈骗案,经宝应县人民法院审理,作出一审判决。
因犯诈骗罪,被告人吴某某被判处拘役五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六千元。因犯传授犯罪方法罪,被告人吴某某被判处拘役四个月,决定执行拘役八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六千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