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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权威发布】宝应县人民检察院依法提起公诉的吴某某诈骗案一审宣判
2020-09-18 19:32:00  来源:扬州市宝应县人民检察院

  2020年8月24日,由宝应县人民检察院依法提起公诉的吴某某诈骗案,经宝应县人民法院审理,作出一审判决。

  因犯诈骗罪,被告人吴某某被判处拘役五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六千元。因犯传授犯罪方法罪,被告人吴某某被判处拘役四个月,决定执行拘役八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六千元。

  编辑:王雪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