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10月20日, 由宝应县人民检察院依法提起公诉的陈某聚众斗殴案,经宝应县人民法院审理,作出一审判决。
因犯聚众斗殴罪,被告人陈某被判处有期徒刑十个月,与前犯盗窃罪,判处有期徒刑八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四千五百元并罚,决定执行有期徒刑一年三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四千五百元。
2020年10月20日, 由宝应县人民检察院依法提起公诉的陈某聚众斗殴案,经宝应县人民法院审理,作出一审判决。
因犯聚众斗殴罪,被告人陈某被判处有期徒刑十个月,与前犯盗窃罪,判处有期徒刑八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四千五百元并罚,决定执行有期徒刑一年三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四千五百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