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4月27日,由宝应县人民检察院依法提起公诉的郎某某销售有毒、有害食品案,经宝应县人民法院审理,作出一审判决。
因犯销售有毒、有害食品罪,被告人郎某某被判处有期徒刑六个月,缓刑一年,并处罚金人民币二千元。
干警摄影作品: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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