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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扬州市宝应县检察院工作报告
2025-01-23 10:11:00  来源:宝应县人民检察院

  宝应县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

  —2025年1月8日在宝应县

  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上

  县人民检察院代理检察长 胡冬梅

  各位代表:

  现在,我代表县人民检察院向大会报告工作,请予审议,并请县政协委员和其他列席人员提出意见。

  2024年主要工作

  2024年,我院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在县委和上级检察机关的坚强领导,县人大及其常委会的有力监督,县政府、县政协及社会各界的关心支持下,实干笃行、奋勇争先,各项检察工作取得新进展、新成效。6件案件入选最高检、省检察院典型案例,6项工作在最高检、省检察院等会议上作经验交流,获评全市基层检察工作“先进单位”。

  一、围绕中心大局,以高质效履职服务高质量发展

  坚决维护社会安全稳定。积极投入更高水平平安宝应建设,常态化开展扫黑除恶斗争,全年受理审查逮捕案件169件231人、审查起诉案件603件1123人。始终保持对严重刑事犯罪高压打击态势,批捕强奸、抢劫等严重暴力犯罪16件19人,起诉聚众斗殴、寻衅滋事等妨害社会管理秩序犯罪127件303人。从快对公安部挂牌督办的特大跨境走私毒品案4名犯罪嫌疑人作出批捕决定。积极履行反腐败检察职责,审查起诉监委移送职务犯罪13人,其中原副科级以上干部5人,追赃挽损1100余万元。坚持贪污贿赂犯罪与洗钱犯罪“一案双查”,起诉洗钱犯罪3人,让“罪”与“赃”无处可藏。

  着力优化法治营商环境。起诉合同诈骗、骗取出口退税等破坏市场经济秩序犯罪21件61人,守好经济安全法治防线。扎实推进“检察护企”专项行动,联合公安机关清理涉企“挂案”7件,起诉职务侵占、敲诈勒索等侵害企业权益犯罪6件28人,为企业挽回经济损失640余万元。依法对丁某某等15人假冒记者跨省敲诈勒索300余家企业案提起公诉,严惩假借“舆论监督”违法敛财行为,研判报告获市委主要领导肯定。针对办案中发现的安全生产、制度管理等隐患漏洞,制发风险提示函11份,助力企业健康持续发展。一件案件获评全市优化法治营商环境“十佳典型案例”。

  深度融入社会综合治理。贯彻宽严相济刑事政策,对轻罪案件、初犯偶犯等依法从宽处理,不批捕23人,不起诉195人。注重在检察环节化解矛盾纠纷,组织公开听证25次,促成轻微刑事案件和解16件。深化群众信访件件有回复制度,对受理的51件信访事项,7日内程序性回复率、3个月内实体性答复率均为100%。针对类案中发现的普遍性、深层次问题,制发社会治理检察建议6份,推动网络购物、出国劳务等领域风险排查和问题整改。一份法律文书获评全省优秀社会治理检察建议。“益心为公”办案团队被评为全市检察机关创新社会治理先锋队。

  二、聚焦主责主业,以高质效监督维护公平正义

  持续做优刑事检察监督。全年监督立案、撤案19件,依法退回或自行补充侦查97次,补强证据后纠正漏捕、漏诉10人,提出书面纠正违法意见31件。全面准确规范适用认罪认罚从宽制度,听取当事人、律师意见全程同步录音录像,认罪认罚从宽制度适用率94.9%,一审服判率99.5%。强化刑事审判监督,提请、提出抗诉3件。加大刑事执行监督力度,监督纠正监管执法、社区矫正、财产刑执行等违法违规情形28件。依法办结全省首例行政机关国家工作人员机动侦查权案,被告人唐某某数罪并罚被判处有期徒刑八年六个月,并处罚金128万元,入选省检察院参考性案例。

  深入推进民事检察监督。全年受理民事生效裁判、民事审判和执行活动违法等各类案件55件,提出再审检察建议6件,办理支持起诉案件39件。对12件不支持监督申请的案件做好释法说理,共同维护司法权威。在办理一起十年未执结民事执行监督案件中,通过数据研判查人、实地调查找物、情理法并用,督促232万元赔偿款执行到位,工作成效得到省检察院、市委主要领导肯定。协同公安、法院监督纠正民间借贷、企业破产等领域虚假诉讼6件,审查起诉虚假诉讼犯罪13人,涉案金额1700余万元。虚假诉讼监督“宝应模式”获评县委县政府改革创新奖。

  全面加强行政检察监督。发挥行政检察促进司法公正和依法行政的双重作用,全年办理行政生效裁判监督等案件12件,制发行政违法行为检察建议5件。持续深化行刑反向衔接,对86名符合行政处罚条件的被不起诉人依法移送行政机关处理。被不起诉人徐某某经检察机关移送,行政机关依法给予其93万元处罚,形成刑事处罚与行政处罚衔接闭环。常态化推进行政争议实质性化解,综合运用公开听证、促成和解等方式,化解各类行政争议9件。《对行政违法检察监督的思考》获评最高检征文优秀奖。

  精准规范开展公益诉讼。全年规范办理安全生产、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等领域公益诉讼案件56件,追缴公益损害赔偿金8.6万元,公益损害问题在诉前得到全部解决。支持职能部门履行文物保护职责,通过诉前磋商、圆桌会议等方式,协同对150余件解放战争等时期红色文物及时修复、建档,让红色基因薪火相传。深化跨部门联动,联合县消防救援大队出台消防治理与公益监督协作办法,共同维护消防安全公共利益。加强跨区域协作,会签环高邮湖四地检察机关生态保护协作机制,推动全流域保护。督促整治荷藕行业有限空间安全隐患创新做法被最高检《公益诉讼检察工作白皮书》收录。

  三、践行司法为民,以高质效办案增进民生福祉

  惩防并举保障民生民利。突出惩治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盗窃、危害食品药品安全等犯罪,起诉95件125人。从严办结一起销量达10万公斤“假种子”案件,多措并举堵塞种子“证”“管”分离监管漏洞。坚决严惩网络赌博、电信网络诈骗及其关联犯罪,起诉47件124人。依法对涉缅北电诈专案26名被告人提起公诉,昭示“境外并非法外之地”。针对互联网领域侵犯公民个人信息、虚假宣传等乱象,构建“啄木鸟”网络空间微治理模式,办理刑事、公益诉讼等案件15件,其中郝某某等19人非法窃取1000余万条公民个人信息案被最高检挂牌督办。网络空间微治理模式入选全市政法系统为民办实事项目。

  综合履职护佑未成年人成长。依法严惩侵害未成年人犯罪,批捕8人,起诉13人,其中7人被判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针对少数医疗机构落实强制报告制度不到位的问题,协同主管部门开展专项整治,推动完善涉“未”病例每案必查等制度,维护未成年人合法权益。坚持“预防就是保护、惩治也是挽救”,起诉涉罪未成年人33人,对情节轻微、具备帮教条件的不起诉64人。联合县文明办、人社局深化未成年人观护帮教基地建设,帮助21名迷途少年重返校园或成功就业,工作经验在最高检调研会上交流推广。常态化开展法治进校园活动,受教育师生1.2万余人次。2名干警被评为全省政法系统“关心下一代工作先进个人”、全省检察机关“优秀法治副校长”。

  助困扶弱传递检察温度。积极维护刑事被害人财产权益,最大限度督促盗窃、诈骗等侵财犯罪嫌疑人退赃退赔,为被害人挽回经济损失180余万元。参与治理欠薪冬季专项行动,帮助127名农民工讨回欠薪113万元。加大对残疾人、困难妇女儿童等特殊群体救助帮扶力度,发放司法救助金46.8万元,尽心尽责兜牢民生底线。针对老年人、残疾人更高法律服务需求,协同司法机关、仲裁机构完善一楼无障碍办公、低位服务窗口等设施建设,所办案件入选最高检无障碍环境建设典型案例。注重讲好新时代检察为民故事,21个履职案例被中央电视台、《检察日报》报道。

  四、坚持从严治检,以高质效管理强化自身建设

  党建引领提高站位。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学思践悟习近平法治思想,筑牢政治忠诚。自觉接受县委巡察和县委政法委政治督察,同步推进立行立改和全面整改。持续放大“荷韵检心”品牌效应,常态化开展“弘扬革命精神、奋进检察征程”等活动,不断提升党建业务水平和工作实效。党建创新工作做法获评全省检察机关党建与业务深度融合优秀事例。强化典型示范引领,砥砺忠诚担当,

  一名干警先进事迹作为检察系统唯一一例在全市政法英模报告会上作宣讲。

  夯实基础提升素能。持续深化“成长365”人才培养工程,常态化邀请高校教授和检察专家来院授课,分层分类开展综合培训和办案实训,提高干警业务水平。参加全市“学法先锋”风采展示活动荣获团体第一名,5名干警入选全省检察机关专业人才库。持续开展“跟班先进找差距”活动,以老带新组建办案团队和攻坚小组,让干警在“研学练”与“传帮带”中取真经、强本领。全年立、结项省级调研课题2个,3篇论文在全国知名期刊等发表,《伪劣农药案件争议焦点及司法处理研究》在全省检察机关理论研究优秀成果评选中获奖。

  严管厚爱提优作风。认真学习贯彻新修订的《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常态化开展党纪学习教育。全面落实防止干预司法“三个规定”等制度,修订完善《廉政风险防控管理手册》,开展检务督察22次,评查案件195件,推动司法责任制全面准确落实。积极推进能力作风深化提升行动,定期组织检察之星评选、办案故事演说会等活动,营造争先创优、实干担当的工作氛围。扎实开展酒驾醉驾、违规从事营利活动等专项整治,引导干警守牢纪法底线。廉洁文化建设做法被《新华日报》报道。

  各位代表,一年来,我们牢固树立“监督者更要接受监督”的理念,主动向县人大常委会报告检察工作,贯彻县人大常委会《关于加强新时代检察机关法律监督工作的决定》,有力推动检察工作高质量发展。县人大常委会主任会议成员、县政协主席会议成员分别视察指导检察工作,提出意见建议,我们认真予以落实。3名员额检察官向县人大常委会报告履职情况并接受评议。全年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人民监督员、特约检察员以及社会各界人士参加检察开放日、公开听证等活动520余人次,接待律师来访、阅卷340余人次,努力以公开促公正、赢公信。

  一年来,我们知重奋进、实干争先,各项检察工作持续向好。先后有7项检察工作得到省检察院、市委等领导批示,集体18批次、干警75人次分别获得县级以上表彰。这些成绩的取得,是全院干警共同努力的结果,更是县委正确领导、县人大有力监督、县政府和县政协大力支持,以及社会各界关心的结果。在此,我谨代表县检察院表示衷心的感谢!

  与此同时,我们也清醒地认识到,检察工作还存在一些不足,主要是:服务大局的能力水平仍需提升;“四大检察”一体履职、综合履职的力度仍需加大;高素质专业化人才培养的方式仍需优化。对此,我们将认真研究并加以改进。

  2025年工作安排

  2025年是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的开局之年,也是“十四五”规划的收官之年。新的一年,我们将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最高检《关于全面深化检察改革、进一步加强新时代检察工作的意见》,紧紧围绕县委十三届八次全体(扩大)会议决策部署,忠实履行法律监督职责,高质效办好每一个案件,以检察工作现代化全面助力中国式现代化宝应新实践。

  一是强化使命担当,持之以恒为大局服务。坚持党对检察工作的绝对领导,严格执行重大事项请示报告制度,持续擦亮检察机关坚定拥护“两个确立”、坚决做到“两个维护”的鲜明政治底色。自觉服从服务县委社会发展与改革各项工作部署,扎实开展维护社会稳定专项治理工作,常态化开展扫黑除恶斗争,筑牢高质量发展的安全屏障。深入开展规范涉企执法专项行动,平等保护各类市场主体合法权益,以更实的“检察护企”举措,持续优化法治营商环境,服务保障“强富美高”新宝应现代化建设。

  二是永葆为民初心,持之以恒为人民司法。聚焦人民群众更高法治需求,综合运用各项检察职能,严惩侵害人民合法权益、损害社会公益等各类违法行为,增强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和安全感。深化未成年人犯罪预防和治理,完善罪错未成年人分级干预机制,携手各方努力遏制未成年人违法犯罪上升势头。用心用情用力做好“检护民生”各项实事,围绕就业、社会保障等民生热点,老年人、残疾人等重点人群,积极履行支持起诉、司法救助、公益诉讼等职能,切实解决人民群众的“急难愁盼”。

  三是深化法律监督,持之以恒为法治担当。坚持全过程参与、全流程监督刑事诉讼,履行好追诉犯罪、维护稳定、保障人权、守护公正的刑事检察职责。完善民事检察工作机制,精准开展民事诉讼监督,强化对民事生效裁判、民事审判和执行违法行为监督。优化检察监督与行政执法衔接机制,持续推进行刑反向衔接。准确把握“可诉性”基本要素,精准规范开展公益诉讼。一体抓实检察业务管理、案件管理、质量管理,做到权力与责任对应、放权与管权统一、管案与管人结合,确保检察权公正、规范、高效、廉洁运行。

  四是锻造过硬队伍,持之以恒为发展赋能。注重县委巡察整改成果运用,从严从实做好巡察整改“后半篇文章”。大力弘扬新时代检察精神,加快文化润检、文化强检建设,打造“荷韵检心”“未未安安”等特色品牌矩阵。加大高素质专业化人才培养力度,努力培育复合型、专家型骨干人才。全面落实从严治检主体责任,坚持将党纪学习教育融入日常、抓在经常,确保检察队伍风清气正。积极践行全过程人民民主,自觉接受人大、政协和社会各界的监督,努力在内外监督中提升和改进检察工作。

  各位代表,风好正是扬帆时,奋楫逐浪向未来!新的一年,我们将认真贯彻落实本次大会提出的各项任务要求,凝心聚力、锐意进取,为奋力推进中国式现代化宝应新实践贡献检察力量!

  编辑:周冠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