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贪图方便,直接将垃圾袋从7楼窗户扔下,砸中楼下的一辆黑色轿车,造成轿车前挡风玻璃、引擎盖、车头右侧不同程度损坏。8月5日,上海市青浦区检察院对该起高空抛物案的犯罪嫌疑人胡某提起公诉,经法院判决,胡某犯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被判处有期徒刑十个月,缓刑一年零六个月。
5月6日晚,市民江某路过一家洗车店时注意到,路边一辆黑色轿车车头上有一个白色垃圾袋,垃圾袋看上去很重,把挡风玻璃都砸碎了,于是报警。民警接报后,通过翻找垃圾袋,判断楼上住户胡某有作案嫌疑,遂传唤其至派出所接受调查。
胡某供述,当晚自己在外喝了几两白酒,回到家收拾屋子时不小心将一个空酒瓶摔在地上。他将碎玻璃连同其他生活垃圾,一起装进一个白色垃圾袋内,可又懒得出门扔垃圾,于是,他探出窗外看了一下楼下,见没有行人路过,就将垃圾袋扔了下去,之后就上床睡觉了。经鉴定,该案直接物损为2205元。
胡某的家位于商业区上盖的公寓楼,该商业区里有各种餐饮、娱乐、生活等店铺,夜间人流量较大。胡某明知高空抛物可能造成人伤或物损,仍然放任危害结果发生,客观上危害到不特定多数人的生命、健康以及重大财产的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