扬州开发区院建院三年来,每年案发总数基本持平,毒品犯罪频发严重危害群众健康以及社会管理秩序,需引起高度重视。
一是犯罪嫌疑人多为特定群体,人员呈“三多”趋势。毒品案件犯罪嫌疑人大部分有吸毒史,以贩养吸现象突出,大多数的毒品罪犯曾因吸毒被行政处罚或强制戒毒,但屡禁不止间歇性复吸,贩卖与吸毒同消共长、恶性循环。
二是毒品种类均为冰毒,手段呈“便捷”趋势。甲基苯丙胺(冰毒)已经取代鸦片、海洛因等传统毒品,吸毒人员用“冰壶”简易方式即可吸食。毒品交易以“小包”零星贩卖为主,通过电话联络、客车携带、匿名邮寄、指定地点取货等方式,伴有QQ、微信等社交工具作为联络与支付手段。
三是毒品案件多相互关联,犯罪呈“勾连”趋势。查办贩卖、非法持有毒品、容留他人吸食毒品罪等案件,一般从吸毒行政处罚案件入手,吸毒人主动供述未被查获的容留他人吸毒案线索,或通过排查毒品来源查找贩卖毒品案件线索。另外部分吸毒人员在强制戒毒期间,如实供述办案机关尚未掌握的容留他人吸毒或贩卖毒品的线索,经公安机关侦查查证属实;极少数毒品案件系被同监室在押人员举报或特勤举报而案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