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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不起诉人远在千里之外
2020-10-13 10:53:00  来源:检察日报  作者:梁高峰 席晓娟

  本报讯(记者梁高峰通讯员席晓娟)“原来他有什么事情都闷在心里,不和我们父母沟通,现在变得更懂事了。”近日,涉罪未成年人小伟(化名)的父亲对山西省沁源县检察院和甘肃省庆阳市西峰区检察院的检察官说道。

  2018年1月至2019年8月,小伟通过QQ群发送低价出售游戏账户等广告信息,多名被害人联系其购买游戏账户。收款后,小伟将密码进行更改,截至案发时,小伟诈骗6名被害人共计1.1万余元。

  2019年9月,小伟因涉嫌诈骗罪被公安机关抓获并提请沁源县检察院审查批捕,未检检察官审查后认为小伟可能被判处三年有期徒刑以下刑罚,具备有效监护条件,且有悔罪表现,不逮捕不会导致发生社会危险性以及妨害诉讼正常进行,该院依法对其作出不批准逮捕决定,公安机关作出取保候审决定。

  今年8月,该案移送至沁源县检察院审查起诉。受理案件后,该院将附条件不起诉制度与和解制度相结合,促使小伟向被害人积极退赃、赔礼道歉。根据小伟自愿认罪认罚等全案情况和量刑情节,沁源县检察院认为小伟可能判处一年有期徒刑以下刑罚,依法以诈骗罪对其作出附条件不起诉决定,并确定8个月考验期。

  小伟远在千里之外的甘肃省庆阳市,如果实行帮教,存在路途遥远、监管不到位等问题。为了实现有效监管,沁源县检察院主动联系庆阳市西峰区检察院,就小伟的帮教问题建立起异地协作帮教机制。

  经过前期的沟通协调和准备,沁源县检察院检察官赶赴甘肃庆阳,与西峰区检察院检察官一起向小伟宣布了附条件不起诉决定,并共同对其进行法治教育。随后,西峰区检察院根据小伟个人情况为小伟量身定做帮教方案,对其有针对性地开展心理辅导、行为矫正、法治教育等,确保帮教考察取得预期效果。同时沁源县检察院加强与西峰区检察院的工作联系,及时通报考察信息,实现沟通协作上的无缝衔接。

  编辑:王雪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