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宝检说法丨头顶大事
2023-04-13 09:35:00  来源:扬州市宝应县人民检察院

  2023年4月11日,宝应县人民检察院联合宝应县人民法院在白田社区以巡回法庭的形式公开审理了李某高空抛物案,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人民监督员及社区群众20人旁听庭审。宝应县人民检察院检委会专职委员陈昊出庭支持公诉。

  庭审中,公诉人从高空抛物的犯罪构成、犯罪事实、法律后果等方面精准指控犯罪、释法说理。被告人李某自愿认罪认罚。

  此次公开庭审,让人民群众“零距离”感受到文明司法办案,又是一次法治普法宣传,教育广大人民群众依法自觉维护“头顶上的安全”,营造安全的居住环境。

  案件经过:

  2023年1月16日,兔年春节即将来临,在家中打扫卫生的李某嫌家中的一张折叠旧方桌碍事,就请了电锯工上门处理,锯完后留下4块重约5斤的木撑板。

  想着自己家住在3楼,觉得上下爬楼梯太过麻烦,就萌生了从窗户直接扔出去的念头。开始扔桌板时,李某都看一眼楼下,确认没有人经过,便直接将桌板先后从客厅北侧窗户的防盗窗缝隙塞了出去,眼见前两块桌板没有砸到人,李某就有所放松,“放心大胆”地扔了第3块,没想到的是,正是这块桌板,砸到了路过的小学生朱某。经鉴定,被害人朱某左侧鼻骨及上颌骨额突骨折,构成轻伤二级。

  2023年4月11日,经公开审理,李某因犯高空抛物罪,被判处有期徒刑六个月,缓刑一年,并判处罚金人民币1000元。

  代表委员说:

  “实践中高空抛物案件取证还是非常困难的,今天公诉人的指控非常有力、证据充分,起到了“办理一案,宣传一片”的效果。我们每个人在日常工作生活中都应该引以为戒,教育和约束家人不要抱有侥幸心理,以免伤及他人,触犯法律。”

  “在日常生活中,对于高空抛物的案件,媒体也报道过,但是仍然有个别人不以为然。该案造成的是轻伤害,也是实属万幸,今天这样的公开庭审形式很好,给广大的居民上了一堂很好的警示教育课。”

  检察官说法:

  任何东西,不论大小重量,从高空坠下产生的冲击力与破坏力都是巨大的,因此,高空抛物不但容易破坏邻里之间和睦关系,更危害人民群众的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在日常生活中绝不可抱着图省事图方便的侥幸心理,随意向窗外抛物。当我们遇到高空抛物的行为时,要及时予以制止,必要时向公安机关进行举报,共同守护“头顶安全”。

  相关法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九十一条之二规定,从建筑物或者其他高空抛掷物品,情节严重的,处一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罚金或者单处罚金。

  有前款行为,同时构成其他犯罪的,依照处罚较重的规定定罪处罚。

  编辑:刘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