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假冒美容仪火爆“朋友圈”
2023-05-04 16:00:00  来源:江苏法治报

  “目前,我们已将6家市场主体列入经营异常名录从严监管。”4月20日,在灌南县检察院召开的知识产权保护联席会议上,灌南县市场监督管理局专题汇报了该县“医美”行业专项检查情况。

  此次“医美”行业专项检查,源于灌南县检察院办理的一起美容产品侵权案,并就“医美”行业监管不到位、知识产权保护意识淡薄等问题制发的综合治理检察建议。

  寄生“东家”产品创业

  2018年4月,吴某进入苏州某生物技术有限公司工作。2019年初,吴某得知公司即将搬迁,要辞退一批老员工,便与质检员高某谋划,通过生产仿制品赚钱。“如果有正品的防伪标识和产品信息,更能以假乱真。”为此,两人决定拉公司仓库管理员徐某入伙,因为徐某能拿到防伪标识等。在10%干股的诱惑下,徐某被成功拉拢。

  “我们决定生产微针美容仪来创业。”吴某说。因为该产品只需一个电动注射器、一个配套针管和配套美容针头,工艺简单易上手,且利润较高。

  2019年7月,吴某和高某利用已掌握的产品设计图纸、模具、原材料进货渠道等,在吴某家里反复调试生产高仿微针美容仪。

  2019年10月,吴某办理离职手续后,在苏州市吴中区租了200多平方米的厂房,用其姐夫的身份证注册公司,并约定吴某占股60%,全面负责采购、生产、包装及销售业务。高某占股30%,负责部分生产销售和寄发,徐某占股10%,负责提供新产品的防伪标识等。就这样,他们开始生产苏州某生物技术有限公司美容产品的高仿品。

  知假卖假火爆“朋友圈”

  2019年,微针美容仪在美容市场大火,微信“朋友圈”有很多“微商”售卖这类产品。

  “他这个仪器质量有问题,有的仪器里面都是锈的,有的商标很模糊,一看就是假的。”化妆品“微商”纪某供述。

  纪某明知吴某供货有问题,但是考虑到成本优势,为获得更高利润,便没有经受住诱惑,开始知假卖假。

  2020年4月,吴某将生产线搬到在灌南县租赁的厂房内生产。2021年7月6日,灌南县公安局接到苏州某生物科技有限公司报案,称有消费者拿假的美容仪要求售后服务,经过初步调查,发现该产品是该公司前员工吴某等人假冒生产销售。2021年7月7日,吴某被灌南县公安局刑事拘留。2022年8月5日,该案移交灌南县检察院审查起诉。

  “受理案件后,我们逐条梳理销售记录,结合证人证言、犯罪嫌疑人供述和辩解等证据,确定了犯罪数额。”承办检察官王瑞涛介绍。经查明,2019年10月至2021年7月,犯罪嫌疑人吴某伙同高某、徐某,在未取得苏州某生物技术有限公司授权的情况下,生产假冒微针美容仪4489台,经“微商”销售3108台,累计销售金额40余万元。

  编辑:刘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