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遗产房屋卖了,说好的补偿款呢?
2025-07-09 14:08:00  来源:检察日报

  何丁去世后留有一套房产,除了兄弟姐妹,她没有其他的继承人。为了便于遗产变现,三姐弟商量将房产处置事宜交给弟弟何丙,但何丙把房子卖掉之后,说好要分给何甲的卖房款却没有兑现。于是何甲提起诉讼,但诉讼请求未获法院支持。因不服生效裁判,何甲申请监督。经上海市两级检察院依法监督,近日,何甲的诉求得到了法律的回应——法院重新作出判决,支持了何甲的全部诉讼请求。

  签订《家庭协议》,明确三名继承人各自权益

  何家有甲、乙、丙、丁四个兄弟姐妹。2018年2月,何丁因病去世,留有一套位于上海市某区的房产。除了兄弟姐妹,何丁没有其他的合法继承人。

  2018年6月,为妥善处理何丁的遗产,何甲、何乙、何丙对遗产处置事宜进行了协商,并签订《家庭协议》,约定将遗产房屋出售事宜交由弟弟何丙负责,姐姐何甲、哥哥何乙享有房屋变卖后的经济补偿款各55万元,将该房屋产权通过诉讼方式从何丁名下变更至何丙名下,该房产全部由何丙继承,何甲、何乙无异议。

  2018年8月,何丙向遗产房屋所在地上海市某区法院提起诉讼,要求对房产份额进行析产、继承。诉讼中,何甲、何乙均表示“放弃”对案涉房屋的继承权,与何丙达成调解协议。据此,某区法院作出民事调解书,确认遗产房屋由何丙所有,当事人之间就遗产房屋析产、继承无其他争议。何丙凭借这份民事调解书顺利地将房屋登记到自己名下,并将房屋售出。

  房子被卖但补偿款没着落,引发诉讼

  房屋被卖掉后,何甲一直没有收到何丙应该给付的55万元补偿款,经过多次联系均遭何丙拒绝,何甲无奈之下只得向上海市某区法院起诉,要求何丙依约支付相应补偿款。某区法院审查后认为,何甲以前述民事调解书生效之前的《家庭协议》为依据,提出与该民事调解书内容相悖的诉讼请求,其实质是要否定前诉的结果,何甲的起诉行为构成重复起诉,遂裁定不予受理。

  何甲不服一审裁定,向二审法院提起上诉。二审法院审查后认为,根据“一事不再理”原则,一审法院认定何甲的起诉行为构成重复起诉符合相关规定,且经依法释明,何甲仍坚持起诉,一审法院作出不予受理的裁定并无不当,何甲的上诉理由不能成立,二审法院不予采纳,故裁定驳回上诉,维持原裁定。

  何甲不服二审裁定,向法院申请再审。再审法院亦裁定驳回何甲的再审申请。

  检察机关提出抗诉,维护当事人合法权益

  经过多轮裁判,何甲仍坚持自己最初的观点,对裁判结果不服,向检察机关申请监督。

  上海市检察院第二分院受理此案后,承办检察官对申请人提出的申请监督理由进行了细致审查,调阅了案涉全部卷宗,对当事人进行了询问。

  在此基础上,该院经充分研判后认为:本案是否构成重复起诉,要依据后诉的诉讼请求是否实质上否定前诉裁判结果来判断。

  检察官经审查认为,何甲、何乙“放弃”遗产继承权,其真实目的是便于何丙出售房屋后取得房屋出售补偿款、履行《家庭协议》的约定。何甲、何乙按照《家庭协议》约定“放弃”案涉房屋继承权,但并未放弃获得房屋出售补偿款的权利。何丙通过继承取得案涉房屋所有权恰是以向何甲、何乙支付房屋出售补偿款为前提。《家庭协议》签署各方应按协议内容履行各自义务。何甲在“放弃”继承权后,有权诉请要求何丙继续履行协议约定的义务。

  检察机关在审查中还发现,案涉房屋历经多次出售,在第一次被出售时,何丙曾将部分售房款转账交付给何甲,但最终因售房交易不成功,相关房款又经何甲退还给了何丙。何丙的转款行为表明其认可协议约定的内容并具有实际履行行为,也证明《家庭协议》关于支付房屋出售补偿款的内容与民事调解书的内容并不相悖,可以分别履行,法院应对案件予以受理并作出判决。据此,上海市检察院第二分院提请上海市检察院抗诉,上海市检察院审查后依法提出抗诉。

  此案经上海市两级检察院依法监督,再审法院作出裁定,撤销一审、二审裁定,案件由一审法院立案受理。近日,一审法院作出判决,支持何甲的全部诉讼请求。当事人均未上诉,该判决已生效。

  (文中人物均为化名)

  ●民法典·相关法条链接

  第一百二十四条自然人依法享有继承权。自然人合法的私有财产,可以依法继承。

  第一千一百二十七条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

  (一)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

  (二)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

  本编所称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和有扶养关系的继子女。

  本编所称父母,包括生父母、养父母和有扶养关系的继父母。

  本编所称兄弟姐妹,包括同父母的兄弟姐妹、同父异母或者同母异父的兄弟姐妹、养兄弟姐妹、有扶养关系的继兄弟姐妹。

  第一千一百三十二条继承人应当本着互谅互让、和睦团结的精神,协商处理继承问题。遗产分割的时间、办法和份额,由继承人协商确定;协商不成的,可以由人民调解委员会调解或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编辑:周冠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