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宝应县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秦辉在院党组成员、检委会专职委员吴文斌、控申条线负责人朱明陪同下在院12309检察服务中心接待来访人姜某某。
姜某某对某民事判决书不服,向该院提请民事监督。因其请求事项不属于该院管辖,根据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群众信访件件有回复”规定予以程序性回复。由于姜某某已经93岁高龄且听力不佳,秦辉检察长以书面方式与其进行交流,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及《人民检察院民事诉讼监督规则(试行)》相关条款,针对姜某某的诉求有针对性的进行解释,努力化解其心结,劝导其依法解决信访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