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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权威发布】宝应县人民检察院依法提起公诉的韩某某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案一审宣判
2021-12-14 10:15:00  来源:扬州市宝应县人民检察院

  2021年11月4日,由宝应县人民检察院依法提起公诉的韩某某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案,经宝应县人民法院审理,作出一审判决。

  因犯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被告人韩某某被判处拘役三个月,缓刑六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六千元。

  编辑:王雪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