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7月27日,由宝应县人民检察院依法提起公诉的江某某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案,经宝应县人民法院审理,作出一审判决。
因犯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罪,被告人江某某被判处有期徒刑一年,缓刑一年六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十三万五千元。
干警摄影作品: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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