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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权威发布】宝应县人民检察院依法提起公诉的张某某等3人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案一审宣判
2023-01-31 17:27:00  来源:扬州市宝应县人民检察院

  2022年12月16日,由宝应县人民检察院依法提起公诉的张某某等人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案,经宝应县人民法院审理,作出一审判决。

  因犯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罪,被告人张某某被判处有期徒刑二年六个月,缓刑三年,并处罚金人民币二十万元;被告人林某某被判处有期徒刑三年,缓刑四年,并处罚金人民币二十五万元;被告人钟某被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六个月,缓刑二年,并处罚金人民币五万元。

  编辑:刘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