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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扬州市宝应县检察院工作报告
2023-02-14 16:02:00  来源:扬州市宝应县人民检察院

  宝应县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

  ——2023年1月11日在宝应县

  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上

  县人民检察院检察长 茆小松

  

  

  各位代表:

  现在,我代表县人民检察院向大会报告工作,请予审议,并请县政协委员和其他列席人员提出意见。

  2022年主要工作

  2022年,我院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在县委和上级检察机关的领导、县人大及其常委会的监督、县政府的支持和县政协的民主监督下,坚持为大局服务、为人民司法,忠实履行法律监督职责,实干笃行、锐意进取,各项检察工作取得新成效。

  一、坚持能动履职,在服务发展大局中体现担当

  全力保障和谐稳定。全年共受理审查逮捕案件125件173人,同比下降17%、25%;审查起诉案件553件904人,同比上升6%、12%。批捕故意杀人、抢劫等严重暴力犯罪16人,巩固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成果。依法对公安部挂牌督办的邱某某等19人跨省诈骗案提起公诉。坚决贯彻反腐败工作部署,进一步完善监检衔接机制,合力推进反腐败斗争,全年审查起诉职务犯罪案件11件15人,同比大幅上升, 追赃挽损2700余万元。向市检察院移送职务犯罪线索1件并获立案。与中国人民银行宝应支行建立反洗钱合作机制,起诉全县首例职务犯罪“洗钱”案件,涉案金额400余万元,使上游的“罪”与“赃”无处遁形。

  全力护航经济发展。批捕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犯罪2件2人,起诉破坏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犯罪19件40人,营造公平有序的社会环境。在全市率先与税务部门建立检税合作机制,共同维护税收监管秩序。坚持打击与保护并重,对8家企业开展办案影响评估,向15家企业制发法律风险提示函,促进企业健康发展。扎实推进涉案企业合规改革,联合县工商联、司法局等9个部门出台《关于建立涉案企业合规第三方监督评价工作机制的实施意见》,办理扬州首例软件企业合规案件,依法对该企业作出不起诉决定,对2名企业负责人提出适用缓刑的处理意见,努力让企业能够“活下来”“经营得好”。

  全力参与社会治理。贯彻少捕慎诉慎押刑事司法政策,不批捕93人,不起诉145人,诉前羁押率降至12%。悉心倾听群众诉求,促成轻微刑事案件和解23件,钝化社会矛盾。持续推进最高检“七号检察建议”“八号检察建议”落实,促进寄递行业、安全生产、社会征信等领域溯源治理,制发检察建议,推动主管部门完善“警邮一体”管控模式,帮助“无辜”受害人消除征信“污点”,2份法律文书获评全省优秀社会治理检察建议。加强以案释法,开展“与你‘童’行、天天向善”“守护夕阳红、养老防诈”等法治宣传38次。获评扬州市“七五”普法先进单位。

  二、聚焦主责主业,在维护公平正义中彰显作为

  刑事检察工作向“优”升级。全年监督立案、撤案17件,纠正漏捕、漏诉15人,提出书面纠正违法意见36件,提请抗诉1件,法院依法改判。会同县公安局加强侦查监督与协作配合办公室建设,着力构建新型检警关系。全面落实认罪认罚从宽制度,适用率97%,确定刑量刑建议采纳率100%,上诉率0.16%。创新轻微刑事不起诉案件非刑罚处罚机制,引导26名被不起诉人员参加道路执勤、公益捐赠等服务,做好不起诉案件“后半篇文章”。维护在押人员合法权益,办理控告举报和申诉案件66件。加强刑事执行监督,对违法违规情形提出检察监督意见60件,守好司法公正最后一道防线。

  民事行政检察向“强”奋进。强化民事诉讼精准监督,全年受理民事监督案件31件,提出民事审判和执行活动违法监督检察建议15件,对生效裁判提出再审检察建议5件。健全虚假诉讼防范与惩治机制,监督纠正民间借贷、企业破产等领域虚假诉讼案件4件,移送公安机关刑事立案2人。与县公安局出台《关于进一步加强虚假诉讼调查侦查协作的办法》,被最高检全文转发。践行“穿透式监督”理念,与县司法局会签加强行政检察与行政监督衔接意见,办理行政非诉执行和行政违法行为监督案件11件,化解行政争议案件9件,助力依法行政。与市检察院联动化解长达10年的涉农村宅基地行政争议做法被《检察日报》报道。

  公益诉讼检察向“好”拓展。配合县人大常委会开展相关执法检查,在生态环境、安全生产等领域,办理公益诉讼案件187件,民事公益诉讼判决、调解支持率100%,追缴公益损害赔偿金13万余元。坚持把诉前解决问题作为公益保护的最佳状态,诉前整改率100%,实现双赢多赢共赢效果。保障残障人士平等享受文化权利工作做法写入最高检《公益诉讼检察业务》教材。发挥基层首创精神,联合县妇联在全国率先开展妇女权益保护公益诉讼探索,为妇女权益保障法增设公益诉讼条款提供司法实践样本,入选最高检、全国妇联妇女权益保障新闻发布会典型案例,并被中央电视台新闻频道报道。

  三、践行司法为民,在护佑民生民利中诠释情怀

  守护人民群众美好生活。护好“钱袋子”安全,起诉盗窃、诈骗等侵财犯罪150人。协同开展“断卡”、整治养老诈骗等专项行动,起诉非法买卖“两卡”、泄露公民信息等犯罪73人。回应人民群众对水更清、食品药品更安全等需求,起诉涉“食药环”犯罪16人,1件案件入选省检察院江河湖海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新闻发布会典型案例,并被江苏电视台报道。助力巩固脱贫攻坚成果,与县民政局、乡村振兴局等11个部门建立协作机制,办理司法救助案件46件,发放救助金41.1万元。“转角有检爱”法治融合保护新模式入选全市政法领域重点创新攻坚项目、法治为民办实事项目,获评扬州市第四届“十大法治事件”。

  呵护未成年人健康成长。深化未成年人“四大检察”集中统一办理机制,起诉侵害未成年人犯罪15件16人。对性侵多名未成年少女的“零口供”被告人刘某某,依法增加犯罪事实和从重量刑情节,获死缓判决。完善家庭、学校、社会、网络、政府、司法“六位一体”保护机制,开展亲职教育15次,制发家庭教育指导令6份,促进“甩手家长”依法带娃。针对未成年人违规驾驶电动车的问题,制发检察建议,推动齐抓共管,工作做法被省检察院《简报》采用。持续放大“未未、安安”法治品牌效应,入选“江苏未检品牌矩阵”。未成年人检察部门被表彰为“扬州市十佳五一巾帼标兵岗”“扬州市工人先锋号”。

  维护特殊群体合法权益。聚焦老年人、残疾人日常生活中存在信息障碍的问题,开展专项行动,推动主管部门完善终端设备及服务,入选省检察院、省住建厅、省残联无障碍环境建设典型案例。维护劳动者合法权益,帮助31名农民工追讨欠薪20余万元。协同县退役军人事务局开展多元化帮扶,依法向高龄、重病退役军人武某某发放司法救助金1万元。针对困境妇女保护存在线索发现难、救助效果弱等问题,与县监委、卫健委等8个部门会签《关于在消除对妇女家暴维护妇女权益中加强协作的暂行办法》,构建保护“大联盟”。工作做法被省检察院《领导参阅件》采用,机制全文被最高检推广。

  四、强化政治引领,在锻造过硬队伍中提升形象

  抓牢思想政治建设。深入学习领会党的二十大精神,开展专题学习和集体讨论,引导干警深刻领悟“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持续打造“荷韵检心”党建品牌,组织开展“喜迎二十大、奋进检察蓝”主题党课、“最美青春、共向未来”读书分享会等活动,实现强党建、提业绩、增活力。投身全县疫情防控,组织近千人次干警参与交通卡口接驳、核酸检测保障、社区排查等疫情防控任务,助力全县抗疫大局。党建赋能高质量发展的做法被《新华日报》报道。

  抓实专业素能建设。扎实开展“三基工程”素能提升、“一案五延伸”效果转化等工作,培塑“成长365”教培品牌,全年组织各类学习培训50期,6名干警获评全市优秀公诉人、未成年人刑事案件审查业务能手等称号,3名干警入选全省法治巡讲、职务犯罪侦查等人才库。在全市基层院中首家成立“案事例研究培育中心”,经验做法被《江苏法治报》头版报道。全年立、结项市级以上调研课题6个,在全国知名期刊等刊物发表调研成果8篇,130余篇检察宣传在省以上媒体发表。与南通市经济技术开发区检察院开展互派挂职,工作做法得到省检察院肯定。

  抓严纪律作风建设。扛牢院党组主体责任,加强与派驻纪检监察组衔接配合,层层抓实“一岗双责”。全面落实最高检“质量建设年”工作部署,组织“能力作风提升年”活动,围绕“五反对五做到”开展大讨论,倡导“求极致、严细实、行动快、不松劲、一盘棋”的工作作风,营造干事创业氛围。贯彻落实新时代政法干警“十个严禁”要求,巩固教育整顿成果。融合督查督办、检务督察等职能,创新建立“大督察”机制,持续加大对人、案、事的监督力度,做到抓细抓小。

  各位代表,一年来,我们自觉将检察工作置于人大、政协和社会各界监督之下,专题向县人大常委会主任会议报告认罪认罚从宽制度开展情况,认真落实县人大常委会、市人大宝应第一代表组成员视察调研提出的意见建议,持续改进检察工作。2名员额检察官接受县人大常委会履职评议。全年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人民监督员、特约检察员及社会各界人士参加案件研讨、公开听证等活动72次。接待律师来访、阅卷160余人次。利用检察门户网站、《代表委员联络专刊》等载体,持续深化检务公开,努力以公开促公正、赢公信。

  一年来,我们大力弘扬“成长、专业、协作、敬业、为民”的宝应检察精神,履职尽责、开拓创新,检察工作保持了持续向好的发展势头。19项核心业务指标居全市首位,总体业务质效稳居全市前列;14个案件入选省检察院、最高检典型案例;集体17批次、干警18人次分别获得县级以上表彰,再次获评“江苏省文明单位”。这些成绩的取得,是全院干警共同努力的结果,更是县委正确领导、县人大有力监督、县政府和县政协大力支持,以及社会各界关心的结果。在此,我谨代表县检察院表示衷心的感谢!

  与此同时,我们也清醒地认识到,检察工作还存在一些不足,主要是:服务全县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的举措还有待进一步丰富;与新时代要求匹配的法律监督能力还有待进一步提高;领军型人才、专业化办案团队的培育力度还有待进一步加大。在今后的工作中,我们将认真研究并加以改进。

  2023年工作安排

  2023年是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的开局之年。党的二十大报告专门强调“加强检察机关法律监督工作”“完善公益诉讼制度”,赋予新时代新征程检察工作更重政治责任、法治责任、检察责任。我们将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紧紧围绕县委十三届四次全体(扩大)会议决策部署,胸怀“国之大者”、依法能动履职,以检察工作现代化全面助力中国式现代化宝应新实践。

  一是以更高的站位强化政治担当。坚持把学习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作为首要政治任务,引导干警自觉检视自己的精神状态、意志品质和工作质效,扛实党和人民赋予检察机关的崇高使命和重大责任。贯彻《中国共产党政法工作条例》,切实把党对检察工作的绝对领导,贯彻到政治、思想、组织等各方面,落实到决策、执行、监督等各环节。立足检察法定职责,切实找准以检察工作高质量发展服务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的着力点,保障“强富美高”新宝应现代化建设。

  二是以更实的举措服务中心工作。聚焦平安宝应建设,严厉打击各类危害国家安全、社会安定、人民安宁的刑事犯罪。聚焦服务高质量发展,继续推进涉案企业合规工作,不断优化检察服务举措,打造更优的法治化营商环境。聚焦重大战略实施,发挥公益诉讼在大运河文化带建设、乡村振兴、污染防治等领域的作用,助力“水、文、旅”综合保护。聚焦增进民生福祉,守好群众“钱袋子”“舌尖上”“头顶上”“脚底下”等安全,纾解群众“急难愁盼”。强化溯源治理,助力县域社会治理现代化。

  三是以更大的力度深化法律监督。深入贯彻《中共中央关于加强新时代检察机关法律监督工作的意见》,坚持法律监督一体履职,推动“四大检察”“十大业务”全面协调发展。进一步完善“建议议案与检察建议转化衔接”“监检衔接”等机制,构建上下贯通、内外结合、规范高效的执法司法制约监督体系。大力推进虚假诉讼预防与惩治、大数据赋能法律监督、未成年人综合保护等项目,做好群众信访、司法救助、公开听证等工作,努力让公平正义更加可触可感。

  四是以更严的标准打造过硬队伍。弘扬伟大建党精神,巩固政法队伍教育整顿成果,以全面从严治检引领新时代检察队伍建设。持续深化“荷韵检心”品牌打造,推动党建与业务深度融合。全面加强干警业务素能培养,完善“成长365”分层分类培训、“比超360”个人风采展示等机制,提振干事创业精气神。狠抓“三个规定”、新时代政法干警“十个严禁”等制度落实,确保检察队伍风清气正。自觉接受人大、政协和社会各界的监督,努力在监督中提升和改进检察工作。

  各位代表,新时代云程发轫,新征程奋楫笃行!新的一年,我们将认真贯彻落实本次大会提出的各项任务要求,埋头苦干、勇毅前行,努力为全面推进中国式现代化宝应新实践贡献检察力量!

  编辑:刘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