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党纪学习教育开展以来,陕西省镇坪县检察院紧扣学习《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下称《条例》),以“学”为先,以“实”为要,以“严”当头,以“廉”为荣,确保干警学纪、知纪、明纪、守纪,推动党纪学习教育取得实效。
以“学”为先,认真学习《条例》。结合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会、“三会一课”、主题党日活动,坚持每周集中学习《条例》,通过逐条研读学习,确保各项要求入脑入心。
以“实”为要,严格落实《条例》。落实防止干预司法“三个规定”,整治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把警示教育贯穿其中,结合通报的典型案例,用“身边人”“身边事”进行警示教育。
以“严”当头,精准执行《条例》。认真落实全面从严治党和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把纪律要求与本职工作有机结合起来,严格遵守《条例》,强化自我约束,自觉做守纪律、讲规矩的模范。
以“廉”为荣,模范遵守《条例》。引导党员干警受警醒、明底线、知敬畏,提高拒腐防变能力。党员领导干部带头遵守《条例》,作出表率,形成上行下效、上率下行的良好局面。加强机关廉政文化建设,积极参与清廉镇坪建设,积极营造廉洁文化氛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