听新闻
放大镜
2023年扬州市宝应县检察院工作报告
2024-01-11 14:33:00  来源:宝应县人民检察院

  宝应县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

  —2024年1月10日在宝应县

  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上

  县人民检察院检察长 茆小松

 

各位代表:

  现在,我代表县人民检察院向大会报告工作,请予审议,并请县政协委员和其他列席人员提出意见。

  2023年主要工作

  2023年,我院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在县委和上级检察机关的坚强领导、县人大及其常委会的有力监督、县政府、县政协及社会各界的关心支持下,以“高质效办好每一个案件”为基本价值追求,坚持“为大局服务、为人民司法、为法治担当”工作主线,紧扣“品质宝检”工作主题,守正创新、锐意进取,各项检察工作取得新进展。10件案件入选最高检、省检察院典型案例。4项工作在全省检察机关会议交流经验。2项工作分别获最高检、省检察院主要领导批示肯定。

  一、围绕大局担当作为,护航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

  维护社会和谐稳定。全年共受理审查逮捕案件170件228人,同比上升36%、31.8%;审查起诉案件619件1013人,同比上升11.9%、12.1%。贯彻宽严相济刑事政策,对轻罪案件、初犯偶犯等依法从宽处理,不批捕52人,不起诉141人。联合县公安局出台九类案件警情强制检索报告制度,扎实推进扫黑除恶工作。坚决严惩电信网络诈骗及关联犯罪,起诉79件208人,从快批捕“7.17专项行动”涉缅北电信网络诈骗犯罪17人。合力推进反腐败斗争,提前介入监委案件11次,起诉职务犯罪11件13人,追赃挽损3900余万元。依法办理江苏省金融资产交易中心原总经理程某等3人贪污、受贿,宝应城市发展控股有限公司原董事长沈某某受贿等案件。

  优化法治营商环境。守好经济安全法治防线,起诉破坏市场经济秩序犯罪31人。办理涉案金额400余万元的杨某自洗钱新类型案件,被最高检官微等转发。全市率先成立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犯罪办案组,督促追缴税款700余万元。一名干警被最高检、国家税务总局等六部委表彰为打击骗取留抵退税专项行动成绩突出个人。坚决惩治侵害企业权益犯罪,起诉职务侵占、敲诈勒索等犯罪27人。督促公安机关清理涉企“挂案”7件。稳妥推进涉案企业合规改革,办理企业合规案件4件。对符合临时赴外地从事生产经营活动规定的社区矫正对象,将弹性监管融入信任,有利改造、更利发展。

  参与社会综合治理。践行新时代“枫桥经验”,落实领导包案、矛盾化解等机制,妥善处理各类群众信访133件。探索轻罪治理多元模式,促成刑事和解34件,引导50名轻微刑事犯罪被不起诉人参与交通执勤、社会捐赠等公益服务。持续推进最高检“八号检察建议”安全生产等领域诉源治理,制发检察建议9件,实现治罪与治理并重,工作做法被《检察日报》头版报道。针对商业银行POS机失管存在洗钱风险,联合相关部门健全反电诈防控机制,推动中国人民银行江苏省分行发出洗钱风险提醒,办理的行政公益诉讼案入选省检察院参考性案例,工作做法被《法治日报》报道。

  二、聚焦主业履职尽责,积极回应公平正义新期待

  刑事检察稳步加强。实质化运行侦查监督与协作配合办公室,监督立案、撤案18件,纠正漏捕、漏诉16人,提前介入、自行补充侦查公安部挂牌督办的吴某某等28人非法制造、持有枪支等重大疑难复杂案件23件。全面落实认罪认罚从宽制度,适用率96.3%。联合县法院、公安局、司法局出台轻微刑事案件赔偿保证金提存制度。强化刑事审判监督,提请抗诉3件,检察长列席审判委员会6次。强化刑事执行监督,对判实刑未羁押被告人依法监督及时收监。派员参加最高检跨省巡回检察,协助市检察院查办司法工作人员职务犯罪。办理控告申诉案件68件,维护在押人员合法权益。强化监管场所监督,监管场所保持42年安全无事故。

  民事检察精准发力。全年受理民事监督案件42件,提出民事审判和执行活动违法监督检察建议21件,对生效裁判提出再审检察建议14件。联合县法院制定民事检察监督案件引导和解协作办法,工作机制获省检察院转发推广。创新虚假诉讼监督模式,办理虚假诉讼监督案件22件,挽回经济损失750余万元,移送刑事立案9人。依法办理李某某虚增抵押债权新类型案件,监督撤销近600万元民事虚假债权,并追究当事人妨害作证、帮助伪造证据刑事责任,入选最高检典型案例。工作经验在最高检民事执行监督、全省民事深层次监督会议上交流推广。虚假诉讼融合监督机制入选扬州市法治为民办实事项目。

  行政检察深化做实。全年办理行政生效裁判监督案件5件。积极落实行刑反向衔接机制,联合县应急管理局、生态环境局等部门会签协作办法,跟进落实刑事不起诉后行政处罚措施,发出检察意见书45份,推动检察监督与行政执法形成闭环。对一些程序已结但讼争未解的行政案件实质性化解4件。坚持行政检察与法治政府建设同频共振,对履职中发现的行政机关违法行使职权或不当行使职权行为制发检察建议,督促严格规范公正执法。一件案件入选省检察院行政违法行为监督典型案例。

  公益诉讼检察提质增效。全年办理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食品药品安全等领域公益诉讼案件94件,民事公益诉讼判决、调解支持率100%。扎实做好党委书记、政府首长、人大主任、政协主席、政法委书记、检察长“六长出题”工作,协同推进大运河生态环境保护、乡村振兴等领域系统治理,工作成效得到批示肯定。围绕“小藕行”腌制池作业安全隐患制发检察建议,推动省莲藕行业协会出台《有限空间综合应急预案》,入选最高检典型案例。深化公益损害风险防控,联合团县委、审计局等部门建立协作配合机制,聘任108名“益心为公”志愿者,扩大公益保护“朋友圈”。

  三、司法为民能动履职,守护人民群众高品质生活

  用爱保护未成年人成长。坚持对侵害未成年人犯罪“零容忍”,批捕22人,起诉29人,其中3人被判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依法对某培训机构老师强制猥亵女学生案监督立案,被告人被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四个月,终身禁止从事密切接触未成年人工作。对涉罪未成年人宽容不纵容,起诉14人,对罪行较轻并有悔改表现的附条件不起诉19人。持续打造“未未·安安”工作品牌,联合县妇联全省率先建立“爱心储蓄罐”公益账户,救助困境女童30余人。针对办案中发现的一名11岁女童存在落户难、就学难等问题,牵头两地职能部门跨区域协作帮助解决困难。未检部门被扬州市委市政府表彰为“基层基础建设先进集体”。

  用情守护人民幸福生活。护好群众“钱袋子”“舌尖上”“头顶上”安全,起诉盗抢骗、食药环等犯罪131人。办理谢某某等14人生产、销售伪劣产品案,实现对制售百草枯原液行为全链条打击,入选最高检典型案例,系全省唯一。在追诉犯罪的同时,积极提起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追索惩罚性赔偿金31万元。创新打造“联盟协作+数字监督”妇女权益保护模式,在全省率先建成妇女权益保护监督模型,办理支持起诉、司法救助等案件48件,发放救助金25万元,入选第三届江苏智慧法治创新提名案例,模型获评全省检察机关数字检察竞赛一等奖。

  用心传递社会法治意识。注重办好有影响性个案,努力让人民群众感受到公平正义就在身边。针对网络暴力问题,依法对一起利用抖音平台捏造事实致他人自杀未遂案监督立案,传递“网络空间非法外之地”法治声音。坚持以案为鉴、以案促治,起诉非法猎捕黑水鸡、绿头鸭等野生动物犯罪10人,工作做法被央视等报道。依托“润荷”法治宣讲团、“声·影”新媒体工作室等载体,开展“讲百案、进千企、访万家”法治宣讲活动50余次。160余篇检察宣传被省级以上主流媒体采用。以民事检察真实案件改编的微电影《说谎》,在全省“检察开放日”经验交流会上首映。微电影《重生》获评全省检察机关首届“三微”作品优秀奖。

  四、全面从严管党治检,倾力打造高素能检察铁军

  政治建检筑牢忠诚。认真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严格落实“第一议题”制度,主动向县委和市检察院党组请示报告重大事项12次。扎实开展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主题教育,一体推进理论学习、干事创业和检视整改,相关工作获省委督导组调研肯定。持续提升“荷韵检心”党建品牌特色,发挥县级机关部门党建四片区牵头单位作用,加强成员单位党建互动、业务交流和人才共育。创新推动公益诉讼高质量发展做法入选全市检察机关党建与业务深度融合典型案例。

  人才兴检固本强基。提档升级“成长365”教培项目,开设“睿荷成长”素能强化班,组织集中培训、竞赛练兵等活动42次。3人入选全省检察机关、全市政法系统人才库,涌现出全省检察机关先进工作者、扬州市“巾帼建功标兵”等先进典型。联合扬州大学法学院共建教学科研实践基地,推动法学理论与检察实践互融互促,多篇论文在《中国检察官》等全国知名期刊发表。2份文书分别获评全省政法系统优秀调研报告、全省“十佳”社会治理检察建议。

  制度立检锤炼作风。强化党组主体责任,支持派驻纪检监察组开展监督,层层压实“一岗双责”。严格落实新时代政法干警“十个严禁”、防止干预司法“三个规定”等要求,健全完善内部制度规定6项,常态化开展司法督察等活动,及时纠正苗头性倾向性问题,确保案件不出错、队伍不出事。积极践行干部队伍能力作风提升行动,出台检察队伍激励鞭策三条措施,落实“四个杜绝”工作要求,建立“比超360”个人风采展示机制,增强干事创业内生动力,工作做法被《新华日报》报道。

  各位代表,一年来,我们自觉将检察工作置于人大、政协和社会各界监督之下,接受12名省人大代表、县人大常委会主任会议成员、县政协主席会议成员视察指导,专题向县人大常委会主任会议报告法律监督工作情况,3名员额检察官接受县人大常委会履职评议,认真落实意见建议,持续改进检察工作。深化检律良性互动,接待律师来访、阅卷190余人次。全年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人民监督员、特约检察员及社会各界人士参加检察开放日、公开听证等活动230余人次,努力让公平正义更加可视、可感、可评。

  一年来,我们忠诚履职、实干担当,检察工作保持了持续向好的发展势头。主要业务质态稳居全市前列,省级以上典型案例数量位于全市前列,数字检察建设走在全市前列,集体27批次、干警61人次分别获得县级以上表彰。这些成绩的取得,是全院干警共同努力的结果,更是县委坚强领导、县人大及其常委会有力监督、县政府和县政协大力支持,以及社会各界关心的结果。在此,我谨代表县检察院表示衷心的感谢!

  与此同时,我们也清醒地认识到,检察工作还存在一些不足,主要是:服务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的针对性、实效性还需进一步增强;“四大检察”全面协调发展还需进一步提升;高层次品牌培树、领军型人才培养还需进一步加强。对此,我们将认真研究并加以改进。

  2024年工作安排

  2024年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75周年,是全面完成“十四五”规划目标任务的关键一年。新的一年,我们将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紧紧围绕县委十三届六次全体(扩大)会议决策部署,持续推进检察工作理念、体系、机制、能力现代化,为奋力谱写“强富美高”新宝应现代化建设新篇章提供有力法治保障。

  一是坚定不移加强政治建设筑牢忠诚。坚持党对检察工作的绝对领导,坚定捍卫“两个确立”,坚决做到“两个维护”。全面完整准确把握“四个走在前”“四个新”重大要求,严格落实县委各项决策部署,切实把“从政治上看”“从法治上办”融入到检察工作全过程、各环节,助力实现全面突破“双千亿”、奋进“百强县”工作目标。

  二是坚定不移强化能动履职服务大局。牢固树立总体国家安全观,严厉打击各类危害国家安全、社会安定、人民安宁的刑事犯罪,常态化开展扫黑除恶工作,助力更高水平的平安宝应建设。准确把握宽严相济刑事政策,积极推进涉案企业合规改革等工作,塑优法治营商环境。继续探索数字检察建设新路径,提升社会治理现代化水平。

  三是坚定不移深化法律监督提升质效。坚持把法律监督重心放到提质量、增效率、强效果上,加强对刑事立案、侦查、审判、执行活动等监督,谋划推进环高邮湖四地检察机关公益保护协作机制,推动“四大检察”全面协调发展。深入推进行刑反向衔接、司法人员相关职务犯罪线索移送查办等工作,拓宽法律监督渠道,提升工作质效。

  四是坚定不移践行司法为民增进福祉。深入践行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坚决严惩侵害民生民利犯罪,加大公民人身权、财产权等司法保护力度。高度关注“小案”背后的“大民生”,做好网络空间治理、未成年人综合司法保护、群众信访“件件有回复”、司法救助等工作,以更优检察履职守护人民群众美好生活。

  五是坚定不移推进从严治检夯实根基。坚持政治建设、业务建设和职业道德建设一体推进,专注培养复合型、领军型检察人才,持续完善“成长365”教培项目、“比超360”个人风采展示机制,提振干事创业精气神,确保检察队伍绝对忠诚、绝对纯洁、绝对可靠。践行全过程人民民主,自觉接受人大、政协和社会各界的监督,努力在监督中提升和改进检察工作。

  各位代表,百舸争流千帆竞,长风万里启新程!新的一年,我们将认真贯彻落实本次大会提出的各项任务要求,知重奋进、实干争先,为奋力谱写中国式现代化宝应新篇章贡献更大检察力量!

  编辑:周冠甲